奥海科技(002993)_公司公告_奥海科技:2024-00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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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3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自 2024 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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