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变动情况
2023年6月8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韩文彬先生、谭群智先生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刘昱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自谭群智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之日起,刘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工作
时间 | 届次 | 事项 |
2023年4月27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内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开展现金池业务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3年5月22日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韩文彬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谭群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2023年6月8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3年8月25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23年10月27日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此外,监事会成员均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切实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等进行了监督检查,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体系运行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合理、规范的使用及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集中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投项目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5、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稳健的运行,公司各项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情况。
6、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报告期内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7、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核,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
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8、《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并督促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违反上述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2024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勤勉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被赋予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将持续监督和督促公司的治理规范,审核公司
定期报告及检查公司财务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合法合规性的检查,同时持续提升监事会和监事的履职能力,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