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002990)_公司公告_盛视科技:关于上海东方枢纽E2工程联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签署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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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视科技:关于上海东方枢纽E2工程联检设施建设项目合同签署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002990 证券简称:盛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9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东方枢纽E2工程联检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签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东方枢纽E2工程联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上海东方枢纽项目”、“项目”)合同已签署完成;

2.若项目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定,并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近期,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交了上海东方枢纽项目。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中标上海东方枢纽E2工程联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东方枢纽项目合同已签署完成,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介绍

(一)交易对方名称: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黄震

(三)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四)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五)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浦东北路1430号

(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消防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七)公司与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最近三年,公司与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未签署过类似业务合同。

(九)履约能力分析: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签约双方

甲方(承包人):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分包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1366-E2工程联检设施建设项目(上海东方枢纽E2工程联检设施建设项目)。

(三)项目分包内容及范围:海关系统和边检系统。

(四)合同工期:99日历天。

(五)合同价款(含税):? 221,493,792.56元(大写:人民币贰亿贰仟壹佰肆拾玖万叁仟柒佰玖拾贰元伍角陆分)。

(六)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其他内容

合同条款中已对履约担保、质量与检验、验收与结算、保修、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注:上述合同价款与项目《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差额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收入确认情况将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确定,并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二)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等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合同履行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三)根据《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特定封闭区域人员跨境流动便利化政策措施和商务服务功能,打造高度便利的国际商务交流合作平台。公司作为人工智能智慧口岸应用领域领先企业,具有丰富的智慧口岸领域建设成功案例经验。公司成功签署该项目合同,进一步彰显了公司在智慧口岸领域的综合实力和品牌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一)合同项目可能受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市场、政策环境变化、项目交付基础条件变化等不可预计或非公司可控因素影响,存在项目交付进度等不能按照计划约定执行的可能(非公司原因,不构成合同违约)。

(二)合同结算金额以项目审计结算为准,存在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可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合同履行进展情况。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上海东方枢纽E2工程联检设施建设项目分包合同

特此公告。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0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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