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002988)_公司公告_豪美新材: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时间:

豪美新材: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0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价格上限将由27.84元/股调整为

45.00元/股。

2、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其中70%及以上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实施首次回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股份3,925,81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4%,最高成交价为27.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6.70元/股,交易金额为108,157,617.3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28.00元/股调整为27.84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7.84元/股调整为45.00元/股。该价格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六、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7.84元/股调整为45.00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