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麒麟”、“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相关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森麒麟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单位: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占用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总计 | ||||||||||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2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 2022年度往来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2022年度往来资金的利息(如有) | 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 | 2022年期末往来资金余额 | 往来形成原因 | 往来性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青岛海泰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实际控制人秦龙控制企业 | 预付款项 | 252,096,347.12 | 252,096,347.12 | - | 采购材料 | 经营性往来 | ||
小计 | - | 252,096,347.12 | - | 252,096,347.12 | - | |||||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 | 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 | 二级子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405,719,409.98 | 843,568,458 | 470,084,367.17 | 779,203,501.46 | 投资借款 | 非经营性往来 |
附属企业 | 公司 | .65 | ||||||||
非经营性往来 | ||||||||||
小计 | 405,719,409.98 | 843,568,458.65 | - | 470,084,367.17 | 779,203,501.46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非经营性往来 | |||||||||
非经营性往来 | ||||||||||
小计 | ||||||||||
总计 | 405,719,409.98 | 1,095,664,805.77 | - | 722,180,714.29 | 779,203,501.46 |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与本次年报审计会计师进行咨询并审阅了森麒麟2022年审计报告,与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审阅了森麒麟关于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经核查后认为:2022年,森麒麟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前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而形成资金占用余额的情形。
保荐代表人:焦阳 陈轶超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