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麒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2月14日对森麒麟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 2023年2月14日 |
培训地点 | 森麒麟公司会议室 |
培训主题 | 募集资金运用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
培训讲师 | 焦阳 |
参加培训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详细介绍了持续督导的基本要求、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求以及主板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针对信息披露,强调以“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中心的监管原则,介绍了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及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等。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等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公司治理的规范运行,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保荐代表人:焦阳 陈轶超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