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麒麟(002984)_公司公告_森麒麟: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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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7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104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近日,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森润”)、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鑫石”)、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广州瑞森创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瑞森”)、新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恒厚”)出具的《关于减持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宁波森润、新疆鑫石、新疆瑞森、新疆恒厚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情况说明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森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C区F0203
信息披露义务人2新疆鑫石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阿乐腾肯特社区喀什东路17号2楼4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3新疆瑞森创盈投资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阿乐腾肯特社区喀什东路17号12楼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4新疆恒厚创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北京路街道阿乐腾肯特社区喀什东路17号2楼3号

股东宁波森润、新疆鑫石、新疆瑞森、新疆恒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2月5日
股票简称森麒麟股票代码002984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宁波森润A股2,328,9090.36
新疆鑫石A股2,300,0000.35
新疆瑞森A股1,298,6000.20
新疆恒厚A股1,000,0000.15
合 计6,927,5091.07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本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宁波森润合计持有股份4,994,3920.772,665,4830.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994,3920.772,665,4830.4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新疆鑫石合计持有股份27,306,7304.2025,006,7303.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306,7304.2025,006,7303.8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新疆瑞森合计持有股份3,229,5100.501,930,9100.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229,5100.501,930,9100.3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新疆恒厚合计持有股份8,650,0001.337,650,0001.18

减持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50,0001.337,650,0001.1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合计持有股份44,180,6326.8037,253,1235.73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4,180,6326.8037,253,1235.73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本次变动系股东宁波森润、新疆鑫石、新疆瑞森、新疆恒厚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以下简称“计划一”),公司股东宁波森润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10,873,0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6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以下简称“计划二”),公司股东新疆恒厚及新疆鑫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23,37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

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合计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之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以下简称“计划三”),公司股东新疆瑞森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3,229,5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减持情况与上述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一已实施完毕,减持计划二、计划三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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