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宁铁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分期支付现金650,768.80万元的方式,参与攀枝花市经质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质矿产”或“标的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会理县鸿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鑫工贸”)、攀枝花市立宇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宇矿业”)实质合并重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取得经质矿产100%股权,并通过经质矿产持有鸿鑫工贸、立宇矿业100%股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在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的交易情况,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交易。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签名:
崔登辉 杨骏威 张伯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