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箭科技(002977)_公司公告_天箭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时间:

天箭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菊秋)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本人作为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以及董事会决策的实施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的运营和成长提供具有实际价值的建议和意见,建议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1968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四川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5年7月至今就职于四川大学,历任东辉商学院助教;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经济学院财税系主任。曾在英国加的夫大学商学院访学;在四川省资中县政府挂职副县长锻炼。系成都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现任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四川兴文石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召开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 参加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召开次数出席次数
4400022

在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之前,本人仔细审阅了会议相关材料,主动了解并获取了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及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会议期间,我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贡献了积极力量。

在本年度内,董事会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就定期报告及内部审计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了审议,确保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本人仔细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董事津贴标准进行了研究,通过对比行业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我认为公司现行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既体现了公平性,又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能够有效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2024年度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监督公司治理机制落实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工作,并要求公司在日常运营中严格遵循《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公司落实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累积投票制等,保障中小投资者参与权与表决权。

2.财务报告审核

仔细审阅2024年各项定期财务报表(季度、半年度、年度),确保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证监会、深交所的监管要求。重点关注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关联交易、资产减值等关键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防止财务操纵或舞弊。监督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并对其工作质量进行评估。

3.参与投资者沟通活动

出席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分红政策、股票回购等资本分配方案提供专业建议,平衡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需求。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4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15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契机,以及其他时间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机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工作情况,并积极交换意见。同时,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传媒和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取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准确掌握公司运营动态,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无提议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无提议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将致力于深化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投资者保护专项培训,并严格监督管理层对新“国九条”等政策的执行力度。持续加强现场调研与风险管控,计划每季度实地核查经营数据的真实性,以有效防范财务风险。重点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投向严格符合披露的用途。跟踪董事会制定的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积极推动长期价值管理,平衡短期利润分配与长期发展投入之间的关系。

独立董事:邓菊秋
2025年4月21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