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3.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4.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的报告;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6.业务性质:立信中联持有天津市财政局核发的执业证书编号为12010023号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立信中联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历,已按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相关管理规定在财政部、证监会进行备案。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年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中联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对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中联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立信中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鉴证了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中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中联在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中联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人员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中联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分别就审计报告类型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17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中联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公司关键审计事项,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关联交易等重大会计判断领域。立信中联会计师详细汇报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管理层的回应。双方还就审计调整事项、持续经营能力评估等核心问题交换了意见,为年度报告的最终定稿提供了专业建议。
(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中联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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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