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箭科技(002977)_公司公告_天箭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2008年12月8日

天箭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0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改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2)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人员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7)业务收入信息: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

(8)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贺顺祥,2003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季薇,201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8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广友,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前期审计过程中与公司未发生业务分歧,认为公司在前期不存在不当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鉴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评估研究,拟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安排均无异议,并表示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衔接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已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北京德皓国际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能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聘任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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