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002973)_公司公告_侨银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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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7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紧急会议的原因做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贺州市侨银恒海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贺州侨银”)作为承租人与山东汇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9个月。贺州侨银以其持有的应收账款为其自身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

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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