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002970)_公司公告_锐明技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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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明技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970证券简称:锐明技术公告编号:2025-070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不再续聘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充分沟通,北京德皓国际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成立日期:

2012年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首席合伙人:邹俊截至2024年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人。毕马威华振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亿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

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

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毕马威华振承做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陈怡,201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陈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罗杨睿,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罗杨睿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马于翀,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0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马于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

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用

万元。关于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

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际已为公司提供2年年报审计服务(2023年—2024年),此期间北京德皓国际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经公司审慎评估和研究,并与北京德皓国际、毕马威华振友好沟通,公司不再续聘北京德皓国际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拟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德皓国际、毕马威华振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毕马威华振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毕马威华振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均以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生效日期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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