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002970)_公司公告_锐明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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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20.26元/份调整为19.56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关联董事刘垒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20.33元/份调整为19.63元/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45.63元/份调整为44.93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关联董事刘垒先生、黄凯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年5月27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4日。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董事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购买价格由25.35元/股调整为24.6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关联董事刘垒先生、黄凯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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