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002970)_公司公告_锐明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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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28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5月2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祥礼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含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上述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上述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4)。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拟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上述调整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且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5)。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6)。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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