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沙荣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全体监事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整体工作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4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
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5年一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5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公司财务预算围绕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业绩稳步增长、确保战略任务顺利实施为目标来安排,并据此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主要预算指标:2025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算
32.62亿元;主营业务成本预算27.16亿元;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三项期间费用2.61亿元。以上财务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受外部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经审核,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公司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本议案涉及所有监事本人薪酬,应回避表决,无法形成有效表决结果,直接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安排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