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10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8,720.16万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77.46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7.68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50,181.76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44,694.85万元。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以此初步核算,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4,159.31万元(含税)。
如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三)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情况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额6,407.59万元(含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2,248.28万元),占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6.32%。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 6,407.59 | 6,407.59 | 6,837.79 |
| 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1,377.46 | 16,012.75 | 18,566.25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 50,181.76 |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万元) | 44,694.85 |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万元) | 19,652.97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万元) | 16,074.71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万元) | 19,652.97 |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的现金流情况及与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匹配情况。
(二)中期分红的额度
2025年度中期分红金额拟不低于前次中期分红金额。
(二)中期分红的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前述条件下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相关审批程序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前提下,决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实施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5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的长期利益,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风险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