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正(002968)_公司公告_新大正: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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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正: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968 证券简称:新大正 公告编号:2025-009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41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356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4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客户家数707家
审计收费总额7.2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被告案件时间主要案情诉讼进展
投资者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2024年3月6日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应爵,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长江材料、恒升医学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向晴,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重庆啤酒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焱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兆丰股份、锦鸡股份、安杰思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经营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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