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002961)_公司公告_瑞达期货: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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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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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简称

瑞达转债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计划》,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5,049,994.56元,提取盈余公积1,632.00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5,504,999.46元,扣除2024年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红利97,906,561.72元及2024年中期现金红利57,853,877.38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397,712,207.39元,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71,495,131.39元。该金额低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因此以其作为利润分配基数。

3、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为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2)以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总股本445,035,622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007,124.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分配。

4、若本议案获得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分红总额为146,861,001.78元(含2024年中期分红57,853,877.38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89,007,124.4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46,861,001.78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8.38%。

(二)调整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总股本由于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对转股新增股份亦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实施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46,861,001.7897,906,561.7297,906,444.02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82,608,600.02243,813,215.34293,562,928.8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552,640,975.2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471,495,131.39
上市是否满足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42,674,007.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06,661,581.4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42,674,007.52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净利润为306,661,581.4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42,674,007.52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11.74%,因此公司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因素后提出的,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具有合理性。

三、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4〕10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股东回报水平,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中期拟进行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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