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0Z0034号)确认: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2,975,953.4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2024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18,347,937.23元,减已分配上年利润156,832,481.60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474,491,409.04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出于对
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长远发展的考虑,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6,042,689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约为68,614,941.15元。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68,614,941.15 | 156,832,481.60 | 58,811,878.20 |
回购注销总额 | 0.00 | 0.00 | 0.00 |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5,301,190.48 | 161,330,258.28 | 112,176,074.94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494,982,925.4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474,491,409.04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284,259,300.9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132,935,841.2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284,259,300.95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以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6,042,689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约为68,614,941.15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4.76%。公司2022-2024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284,259,300.95元人民币,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132,935,841.23元人
民币的213.83%。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