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8,200万元人民币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低风险、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向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收益凭证,认购金额1,000万元,投资理财期限为2024.11.29至2025.06.03。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认购单位结构性存款,认购金额2,000万元,投资理财期限为2025.03.07至2025.06.03。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认购单位结构性存款,认购金额5,100万元,投资理财期限为2025.04.29至2025.06.0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2025年3月8日以及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2025-009、2025-028)。
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本金8,100万元及累计收益41.04万元已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序号 | 签约方 | 产品 名称 | 产品 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资金 来源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益 (万元)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2,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4.02.27 | 2024.08.26 | 28.76 |
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 | 可转让大额存单【注】 | 保本型 | 2,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3.10.16 | 2024.10.15 | 60 |
3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 | 可转让大额存单【注】 | 保本型 | 1,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3.10.23 | 2024.10.21 | 29.92 |
4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型 | 1,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4.02.29 | 2024.11.26 | 26.83 |
5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4号 | 保本浮动型 | 1,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4.04.19 | 2024.10.17 | 9.27 |
6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5号 | 保本浮动型 | 1,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4.04.19 | 2024.10.17 | 9.82 |
7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2,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4.09.04 | 2025.03.03 | 25.15 |
8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4,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4.10.22 | 2025.04.21 | 51.57 |
9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收益凭证4号 | 保本浮动型 | 1,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4.10.22 | 2025.04.23 | 14.62 |
10 |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保本浮动型 | 1,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4.11.29 | 2025.06.03 | 18.96 |
序号 | 签约方 | 产品 名称 | 产品 类型 | 金额 (万元) | 资金 来源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实际收益 (万元) |
1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2,0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5.03.07 | 2025.06.03 | 11.57 |
12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型 | 5,100 | 闲置募集资金 | 2025.04.29 | 2025.06.03 | 10.51 |
【注】单位可转让大额存单为三年期,期间可转让。公司持有该类产品的存续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范围和使用期限。
三、备查文件
本次募集资金理财赎回的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