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002941)_公司公告_新疆交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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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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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4年,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的改进和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本年度,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信息及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内部环境及宏观环境、政策法规持续变化,可能导致原有控制活动不适用或出现偏差,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将及时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补充和完善,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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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在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已建立了一套完整且运行有效的现代化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从公司层面到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信息及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机构和直接责任者。公司设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通过日常监督、内控测试、合规检查、内控审计等对公司重点业务领域的内控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自我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方法和程序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依据公司财务报告确定重要会计科目和披露事项,开展相关财务报表认定,然后确定需要测试的重要业务流程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进而确定重要业务流程、具体测试单位以及测试内容。

按照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的基本原则和风险导向的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方法,确定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评价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分别是:组织与准备、评价范围与内容的确定、内部控制测试、缺陷认定与评价报告。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和主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实施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各职能中心、部门、派出机构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审计、风险评估、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与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评价范围覆盖了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流程和主要的专业模块。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主要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主要架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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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体系。本年公司对现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成74项内控制度“废改立”工作,修订了《党委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建立了《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实现子公司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机制100%全覆盖,形成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经营体系,明确公司治理主体职责定位,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公司优化专门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在董事会下增设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并主动披露了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面展示了公司在环境、社会、治理方面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具体实践。公司通过选配具有会计、管理学、经济学、工程施工等领域专业知识的独立董事,调整各专业委员会的组成成员,提升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本年,公司各委员会实现全部配置独立董事,且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均由独立董事担任。独立董事深入参与公司战略发展、业务推进和风险防控全过程,在重大关联交易、公司发展战略与决策机制、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解聘等事项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2.组织架构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并不断优化组织结构。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形成“6中心10部门”的组织架构,并相应地对各部门职能进行了重新梳理与调整,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边界,减少了职能交叉与重叠,形成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组织生产、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增加效益、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

3.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以及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年公司紧跟国家战略,围绕交投集团战略规划,充分发挥主业优势,坚持在业务结构上特色发展、差异化竞争,完成结构性调整和业态新布局。精心编制新疆交建战略规划(展望规划),明确公司战略定位,厘清发展重点,确定公司发展目标和发展思路,构建“科技引领+投资驱动+项目带动+产业联动+科技创新”的循环发展格局。

4.内部审计

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由审计委员会领导并实施。公司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依据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控管理需求,制定年度审计计划,重点围绕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重大关联交易、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各项审计工作,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公司法务审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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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向公司党委、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战略,公司建立了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及相关制度,通过新建《竞争上岗管理办法》,修订《企业领导人员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员工假期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进一步夯实、规范了招聘及员工管理、薪酬与绩效管理、人才发展管理等人力资源业务活动。公司构建“公司-系统-基层”联动的人才培养格局,为员工快速成长打开了新通道。根据“以能定岗、以岗定薪”的原则,对其现有组织结构和岗位体系进行梳理,完善108份《岗位职责说明书》,明确了各个序列不同级别所需具备的知识技能要求及其对应的职责范围,重构人事薪酬制度,推动岗位选择、绩效奖金、督查考核、绩效考核“四个转变”。

6.企业文化

公司坚持传播载体多样化、传播表达可视化、传播行动常态化,深入开展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印发精神文明要点和宣传工作要点,加强企业文化建设。通过更新企业宣传片,制作企业文化宣传册,开展企业文化视频展播等,拓宽宣传教育渠道。搭建交投集团、新疆交建、新疆日报石榴云平台等多层级宣传渠道,与主流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择优发布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及工作成果,焕发文化建设驱动力。组织开展新疆交建2024年度党务干部培训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培训班,围绕“铸道”党建品牌、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专题培训,持续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和企业文化宣贯工作,坚持品牌带动发展。

六、风险评估

公司以内部控制目标为导向,不断规范风险管理体系,制订合规风险清单,识别各关键环节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公司将风险控制作为首位,在投资行为上按照合法合规、严控风险、程序规范的原则严格控制,所有投资项目必须建立全寿命周期策划方案,实行分级决策与审查,必须履行初步审核、专业评估、决策审议等基本程序。公司重视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将法律审核关口不断前移,法务管理部门列席或参加公司专题会议、决策会议,对重大事项、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均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实现重要事项事前法律审核,保障企业依法合规、稳健经营。

七、控制活动

1.工程项目

公司工程项目以合同管控为先导性要求,稳健且高效地开展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控、设备物资管理及项目前期策划等系统性工作,全方位、深层次地夯实项目管理工作体系。全面梳理公司《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管理办法》《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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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理办法》《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管理办法》等8项制度、办法、细则的修订印发。优化信用评价管理体系,结合各版块行业信用评价要求,修订对各子分公司业务考核细则,明确各业务板块的管理导向。健全信访及农民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新疆交建农民工欠薪及信访隐患工作台账》,全面做好项目安全、质量、合同、成本、物资、农民工等各项工作。

2.资产管理

公司已建立完善一系列资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债权债务、存货等,明确各类资产业务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规范各环节业务流程。本年公司对固定资产、债权债务、物资管理等制度进行全面修订下发,明确了资产管理责任,对实物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采取了职责分工、实物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并重点关注资产减值迹象,合理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断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

3.资金活动

公司资金管理以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有机平衡为管理核心,实行“预算控制、分级负责、动态监控”的管理原则。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为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办理货币资金的不相容岗位已作分离。公司修订了《资金计划管理制度》《内部资金信贷管理制度》《银行筹资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资金的使用范围,合理地统筹协调内部各机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切实做好资金在采购、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综合平衡,全面提升资金运营效率。

4.对外担保

公司能够严格地控制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了《对外担保制度》。按照《对外担保制度》,对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信息披露等工作予以规范管理,严格控制对外担保行为,对担保原则、担保条件、决策权限以及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以防范潜在的风险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本年度,公司未发生任何担保事项。

5.投资管理

公司对外投资活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文件执行。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全面修订了《投资管理制度》,建立了较科学的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对投资决策、投资收益、对外投资处置、记录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能够根据投资目标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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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合理安排资金投放结构,科学确定投资项目,拟订投资方案,重点关注投资项目的收益和风险。

6.采购业务

公司不断完善采购工作程序,规范采购行为,控制采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新疆交建实际,制定《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确保了公司的采购质优价廉及减少供应商欺诈和其他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公司对采购业务施行模块化、集中化管理,健全多平台采购信息发布,达到了信息全公开的目的,以吸引更多优质供应商与协作队的参与。公司明确采购岗位职责分工,合理设置审批权限,同时对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批、采购价格管理、采购合同签订等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使得采购与生产、销售等供应链环节紧密衔接,满足生产经营需求。

7.财务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开展财务工作,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相匹配的各项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会计核算体系,配备了专职人员,并利用NC系统提高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利用财务报告反映的综合信息,全面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的认定及追究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8.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交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明确划分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以及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原则等;公司每年按季度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关联交易专项审计,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9.合同管理

为有效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公司对《合同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使合同的订立、审核、会签、执行和监督检查形成了健全的闭环管理体系。公司建立NC信息化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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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合同审核、签批、档案管理与查询、用印及电子印章管理、合同履行控制等通过信息化系统控制,并执行所有经济合同通过公司法务和法律顾问的双重审核机制。公司始终将合同管理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部分,不断加强对公司总部及各产业单位的合同合规专项审查检查工作,通过下发规范合同审核的工作通知、修订制式合同模板,开展合同合规专项检查和专题培训等活动,有效提高法律风险识别和应对能力,维护公司合法利益。

10.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程序和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依法使用。公司按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审计。公司能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存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八、信息传递与沟通

1、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规范指引》《信息化项目实施管理规定》等内部信息传递相关制度,依托公司OA系统、企业微信、企业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传递信息。建立《宣传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做好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确保各管理层级、各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员工与管理层之间信息传递更迅速、顺畅,沟通更便捷、有效。

2、公司制定了《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不断完善信息安全管理相关措施,专业部门对信息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对计算机使用、数据安全等进行规定,切实发挥信息系统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有效助力公司升级发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流程,明确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重大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规定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等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行为规范等;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九、内部监督

公司设有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公司监事会、纪检监察室、法务审计部属于公司内部监督体制的组成部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法务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法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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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并配置专职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公司工程项目、子公司的财务收支、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对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做出合理评价,并对公司内部管理体系以及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公司发生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风险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定期向公司党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工作计划并汇报审计工作,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为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提供了保证。公司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制发《新疆交建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形成《廉洁风险防控手册》,切实加强对廉洁风险的预防和控制。通过与所属单位、工程项目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确定权力在运行流程中可能出现因宣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职工不能廉洁自律有可能产生风险的具体环节或岗位。围绕主题教育、“四风”专项检查等对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和专项整治方面做到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联合财务、内部审计等专责监督力量,全面形成监督合力。

十、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控制缺陷依据导致财务报告错报的影响程度和错报发生可能性分为三类: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 :

缺陷类型 标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5%1%(含)-5%<1%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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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②对已签发的财务报告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报的更正。公司按规定期限报送已签发的财务报告(含年报和半年报)后,如果公司对财务报告重新报送以更正财务报告中的错报,包括对报告年度财务报告错报进行更正重报和以前报告年度出现的错报在当年财务报告中进行更正,此类情况可认定存在重大缺陷。

③审计师发现的、最初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⑤控制环境无效。

下述事项中,如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不符合要求,视为控制环境无效:

A.高级管理层在未在全公司范围推动内部控制管理程序。

B.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C.针对非常规、复杂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公司内部审计职能和风险评估职能无效。

E.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机制。

(2)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①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②外部审计发现的重要缺陷,在与管理层、审计委员会沟通后,公司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后没有充足的时间满足确认该缺陷纠正后是否控制有效。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量标准 :

缺陷类型 标准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股份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5%1%(含)-5%<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定性标准

(1)具有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应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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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三重一大”事项缺乏科学决策程序。

③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出现负面新闻。

(2)出现以下情形的(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重要缺陷”,以及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

①违规并被处罚。

②重要业务未经适当授权。

③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出现负面新闻。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十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十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业经董事会授权):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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