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完成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的销户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9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46,2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4,620,000张,每张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9.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90.70万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划转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验资专用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7月3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393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与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注销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专户用途 | 开户账号 | 账户状态 |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 | 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 | 381020100100272172 | 本次注销 |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生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银行存款利息)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