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002931)_公司公告_锋龙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

时间:2025年5月29日

锋龙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30

上市公司: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锋龙股份股票代码:00293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5室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董剑刚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6室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厉彩霞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减少(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5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锋龙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锋龙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2

附 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27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锋龙股份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报告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厉彩霞
信息义务披露人一、诚锋投资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董剑刚控制的企业
信息义务披露人二董剑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义务披露人三、锋驰投资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董剑刚控制的企业
信息义务披露人四厉彩霞,为董剑刚配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指自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被动稀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等权益变动事项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5室
成立日期2005-12-07
经营期限2005-12-07至长期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董剑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8291923XH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

序号股东(发起人)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董剑刚3,252.565.05
2李中582.511.65
3卢国华582.511.65
4雷德友582.511.65

3、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情况
董剑刚董事中国中国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锋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锋龙电
机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麦胜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毅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厉彩霞经理中国中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董剑刚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622196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长期居住地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锋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锋龙电机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麦胜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毅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6室
成立日期2013-11-05
经营期限2013-11-05至长期
注册资本659.166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董剑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082904969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6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股东

序号股东(发起人)认缴出资额(元)出资比例(%)
1董剑刚3,931,66059.65
2夏焕强350,0005.31
3付进林250,0003.79

3、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在公司任职情况
董剑刚董事中国中国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上市公司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锋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锋龙电机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麦胜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浙江毅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
厉彩霞经理中国中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姓名厉彩霞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622196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长期居住地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之控股股东、董事,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之配偶,信息披露义务人四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经理职务,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规划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存在减持计划,其计划在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5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该计划已于2025年4月24日披露,详见《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如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2018年4月3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并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万股。本次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8,517,540股、9,481,260股、6,591,660股、1,800,000股,合计持股56,390,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4456%),均为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20年6月12日,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88,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共计13,332,000.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6股,合计转增53,328,000股,总股本增至142,208,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56,390,460股增加至90,224,736股,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

2021年6月8日,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142,2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21,331,200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4股,合计转增56,883,200股,总股本增至199,091,2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由90,224,736股增加至126,314,629股, 持股比例不发生变化。

截至2021年7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86,279,289股、21,238,022股、14,765,318股、4,032,000股,合计持股126,314,6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4456%)。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通过控制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及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一致行动关系,在公司合计拥有的权益股份为126,314,6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4456%),其中15,928,516股为有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0,386,113股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股份占比被动稀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锋龙转债”,并于2021年7月14日起进入转股期。2025年2月11日,因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赎回“锋龙转债”,2025年3月5日起,“锋龙转债”停止转股。2021年7月14日至2025年3月4日,“锋龙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合计增加19,414,656股,由199,091,200股增加至218,505,85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占比被动稀释。

2、通过证券交易减持股份导致权益变动

2021年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1年8月24日至2022年2月18日,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91,32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85%)、1,95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98%)。

截至2022年2月18日,该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股数(股)股数(股)占实施完毕时总股本比例(%)【注1】
诚锋投资合计86,279,289086,279,28943.325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279,289086,279,28943.325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董剑刚合计21,238,022021,238,02210.66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09,50605,309,5062.6662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9986
锋驰投资合计14,765,3183,074,30011,691,0185.870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765,3183,074,30011,691,0185.870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厉彩霞合计4,032,00060,0003,972,0001.99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032,00060,0003,972,0001.994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合计126,314,6293,134,300123,180,32961.85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0,386,1133,134,300107,251,81353.8575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9986

注1: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截至2022年2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199,140,144股。

2022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309,5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2.6660%);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22,7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4676%);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2年8月23日至2023年2月22日,其中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将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972,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9944%)。

截至2023年2月22日,该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股数(股)股数(股)占实施完毕时总股本比例(%)【注2】
诚锋投资合计86,279,289086,279,28943.31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279,289086,279,28943.318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董剑刚合计21,238,022021,238,02210.663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09,50605,309,5062.6658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9974
锋驰投资合计11,691,0181,334,43910,356,5795.1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691,0181,334,43910,356,5795.1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厉彩霞合计3,972,00003,972,0001.99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72,00003,972,0001.9943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合计123,180,3291,334,439121,845,89061.176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7,251,8131,334,439105,917,37453.1788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9974

注2: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截至2023年2月22日,公司总股本为199,172,306股。

2025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计划在公告披露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555,1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3.0000%)。截至2025年5月28日,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实施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减少并触及5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股数(股)股数(股)占实施完毕时总股本比例(%)【注3】
诚锋投资合计86,279,289086,279,28939.48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6,279,289086,279,28939.486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董剑刚合计21,238,022021,238,0229.71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309,50605,309,5062.4299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2897
锋驰投资合计10,356,5791,667,6008,688,9793.97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356,5791,667,6008,688,9793.976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厉彩霞合计3,972,00003,972,0001.8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972,00003,972,0001.8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合计合计121,845,8901,667,600120,178,2905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5,917,3741,667,600104,249,77447.7103
有限售条件股份15,928,516015,928,5167.2897

注3:因公司可转债转股,截至2025年5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218,505,856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2018年4月3日)可转债转股开始前持有股份(2021年7月13日)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5年5月28日)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诚锋投资合计38,517,54043.336686,279,28943.336686,279,28939.48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86,279,28943.336686,279,28939.4860
有限售条件股份38,517,54043.336600.000000.0000
董剑刚合计9,481,26010.667521,238,02210.667521,238,0229.71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5,309,5062.66695,309,5062.4299
有限售条件股份9,481,26010.667515,928,5168.000615,928,5167.2897
锋驰投资合计6,591,6607.416414,765,3187.41648,688,9793.976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14,765,3187.41648,688,9793.9765
有限售条件股份6,591,6607.416400.000000.0000
厉彩霞合计1,800,0002.02524,032,0002.02523,972,0001.817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4,032,0002.02523,972,0001.8178
有限售条件股份1,800,0002.025200.000000.0000
合计合计56,390,46063.4456126,314,62963.4456120,178,29055.00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0000110,386,11355.4450104,249,77447.7103
有限售条件股份56,390,46063.445615,928,5168.000615,928,5167.289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在公司拥有权益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的“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及其控制的主体、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方式及定价依据,该类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的“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除在上市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外,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其他单位名称担任职务
1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董事
2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董事
3绍兴上虞东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四、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的批准程序。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曾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时间交易方向股票种类数量(股)价格区间(元/股)
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8日卖出A股普通股1,667,60015.14-16.05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的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董剑刚

签字:_____________

董剑刚2025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的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的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厉彩霞

签字:_____________

厉彩霞2025年5月29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 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5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董剑刚

签字:_____________

董剑刚2025年5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5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厉彩霞

签字:_____________

厉彩霞2025年5月2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股票简称锋龙股份股票代码00293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5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董剑刚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名称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16号1幢2楼256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名称厉彩霞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 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56,390,460股 合计持股比例:63.445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120,178,290股 合计持股比例:55.0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方式: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锋龙转债”于2021年7月14日开始转股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致使其权益比例发生变化。 时间:2021年7月14日-2025年5月28日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5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董剑刚

签字:_____________

董剑刚2025年5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2025年5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厉彩霞

签字:_____________

厉彩霞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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