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002927)_公司公告_泰永长征: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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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8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3-01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和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33,000万元,被担保方均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有效期限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担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审批的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相关融资申请、担保合同的签署等。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44.22%5,00030,00030.93%
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65%56.20%3,0003,0003.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计

合计8,00033,00034.03%-

注: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上述担保余额是已审议担保额度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其额度经公司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泰永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泰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一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4楼部分;法定代表人:黄正乾;注册资本:10,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件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充电桩和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各种定制整流电源)的研发与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工业自动化产品、输配电设备及附件、仪器仪表、电容原器件的生产,消防产品的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深圳泰永合并报表财务状况:总资产46,145.21万元,负债20,407.2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5,737.94万元,营业收入32,525.48万元,净利润3,750.44万元。

经查询,深圳泰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源通”)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探花路497号;法定代表人:黄国君;注册资本:10,018.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变压器、电抗器、成套开关设备、箱

式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新能源发电设备、节能设备、充电桩及配件、高低压元器件、电力金具、铁附件、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研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运维检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水泥及砼制品生产、销售;电力电缆销售;普通货运;施工劳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65%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止2022年12月31日重庆源通合并报表财务状况:总资产39,116.07万元,负债21,982.0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7,134.03万元,营业收入36,014.37万元,净利润1,087.38万元。

经查询,重庆源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有关担保协议或意向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对超出上述担保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子公司贷款用途为项目建设或日常生产经营,预期未来经营情况稳定且现金流状况良好,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以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主要是

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财务风险属于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1亿元(包含本次预计新增额度)。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25%。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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