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实施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权利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超额业绩奖励暨关联交易的实施。
独立董事:陈众励、钟明霞、刘善敏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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