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者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或行业知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黄正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盛理平先生、贺贵兵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韩海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独立董事:陈众励 钟明霞 刘善敏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