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正当权益,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议案 |
1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2月29日 | 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2、《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
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1、《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
3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6月28日 | 1、《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4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 2024年10月29日 |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八次会议 | 1.1 提名蔡建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2 提名曹红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 5、《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6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1月26日 |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等,并依法、依规对公司2024年的决策程序、内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能够依法规范运作,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有效控制各重要环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审慎履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过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等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经监事会监督和检查,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公司按照《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6、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保证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有效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生产运营情况,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完善,提升管理运营水平,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