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永长征(002927)_公司公告_泰永长征: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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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永长征: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30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现金分红,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具体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等相关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述情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2024年半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973,473.34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34,778,196.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0,583,561.74元,减去利润分配30,130,944.29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5,230,813.67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4,442,401.85元,根据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5,230,813.67元。

2、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合理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为提高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当日的总股本223,192,1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1,159,609.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

及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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