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002922)_公司公告_伊戈尔:关于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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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关于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4-019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0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鼎硕同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现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硕同邦”)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承诺的交易背景情况

公司于2020年08月29日与刘大勇、邓长平、深圳市鼎硕星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原股东”)签订《关于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4,275万元通过股权受让及增资的方式获得鼎硕同邦57%股权,其中以1,875万元对鼎硕同邦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占鼎硕同邦25%股份;以2,400万元收购增资后原股东持有鼎硕同邦32%股份。2020年9月,公司完成向鼎硕同邦及原股东支付增资款、股权转让款,并完成股权交割、工商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鼎硕同邦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鼎硕同邦57%的股权,鼎硕同邦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0)、《关于收购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公司与原股东签署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有关业绩承诺约定条款如下:

(一)对赌条款

鼎硕同邦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以下合称“业绩承诺期间”)经公司认可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三年累计税后净利润应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

(二)并购对价的调整安排

1、鼎硕同邦及原股东共同承诺,如果鼎硕同邦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累计预测利润的95%(即累计实际净利润低于人民币1,710万元),即触发估值调整。鼎硕同邦及原股东应于会计师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30日内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分别地、同时地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股权补偿:

(1)针对本次交易中公司以1,875万元增资的部分,鼎硕同邦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公司。鼎硕同邦应当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出应补偿予公司的现金金额:

补偿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期间累计预测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实际累计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累计预测净利润×增资总价款

(2)针对本次交易中公司以2,400万价格受让32%股权的部分,原股东应以股权方式补偿投资方。原股东应当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出应补偿予公司的股权数量,但以本次交易完成后原股东合计持有鼎硕同邦的全部股权为限:

应补偿的股权总数=(业绩承诺期间累计预测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 × 受让股权总数

2、若鼎硕同邦在业绩承诺期间的累计实际净利润超过累计预测净利润的5%及以上的(即累计实际净利润不低于1,890万元),即触发本条项下的估值调整。公司应于会计师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后30日内按照下列计算公式分别地、同时地对鼎硕同邦及原股东进行现金补偿:

(1)针对本次交易中公司以1,875万元增资的部分,公司应当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出应向鼎硕同邦支付的补偿现金金额,并通过股东无偿赠与形式将该补偿现金金额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

应补偿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累计预测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间累计预测净利润×增资总价款

(2)针对本次交易中公司以2,400万价格受让32%股权的部分,公司应当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出应向原股东支付的补偿现金金额:

应补偿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累计预测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间累计预测净利润×股权受让价款。

三、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一)会计师审计结果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对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376号),鼎硕同邦2021年至2023年三年累计税后净利润为2,505.71万元,超出业绩承诺705.71万元,鼎硕同邦原股东完成本次业绩承诺。

(二)鼎硕同邦业绩驱动因素

业绩承诺期鼎硕始终坚持技术研发作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抓住大趋势,持续行业内投入,产品不断迭代开发,近年鼎硕的快速发展和增长,得益于前些年的市场、产品布局和战略客户的筛选。

四、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根据《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鼎硕同邦在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2,505.71元,超过累计预测净利润的5%(即1,890万元),公司需对鼎硕同邦及原股东进行增资及现金补偿,合计现金补偿1,676.05万元,具体现金补偿测算如下:

1、针对本次交易中公司以1,875万元增资的部分,公司应向鼎硕同邦支付的补偿现金金额,并将该补偿现金金额计入鼎硕同邦资本公积:

应补偿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累计预测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间累计预测净利润×增资总价款=【(2,505.71-1,800)÷1,800】*1,875=735.11万元

2、针对本次交易中公司以2,400万价格受让32%股权的部分,公司应向原股东支付的补偿现金金额:

应补偿现金金额=(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累计预测净利润)÷ 业绩承诺期间累计预测净利润×股权受让价款=【(2,505.71-1,800)÷1,800】*2,400=940.94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对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4]518Z0376号);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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