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002922)_公司公告_伊戈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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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戈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阳)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本人孙阳作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伊戈尔”)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孙阳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发表著作《公司的合同分析》《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新方法》《强制解散公司制度的立法改革建议》《民法典新规之预约合同》等专著和论文。曾任职于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广东华商(盐田)律师事务所律师、伊戈尔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本人全部出席,其中现场出席1次、通讯方式出席11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全部以通讯方式出席。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如有疑问都在会前提出;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除了自己擅长的公司商事法律外,也尽可能地关注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最终提交审议的议案均

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的情形。本年度内,公司发生了较大规模的对外投资,包括墨西哥新建生产基地、马来西亚DEG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问题。这些都涉及较多的法律问题。本人特别关注并提出建议意见,建议管理层做好投后项目的总结、新投资项目的各种可行性研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配合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工作,切实履行一个委员的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新聘任财务负责人及内审负责人、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提升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管能力进行了指导,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2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战略委员会日常会议,切实履行一个委员的的职责,审议的部分投资或投后事项,包含较多的法律文件、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例如投资马来西亚DEG公司涉及的业绩承诺无法实现、在墨西哥新建生产基地 ,在审议时,利用自己在海内外投资的经验,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3、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了提名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的离任表达了关切,关注董事长兼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财务负责人在履职时时间精力是否能兼顾,建议物色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公司共谋发展。

4、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与方案进行了研究,对于如何设计制度和方案能更有利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出了宝贵意见。也在履职期间研究讨论了股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相关内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但没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本人将与另外一位独立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职责。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积极开展公司内外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工作。由于特殊时期审计机构一时间难以出国开展现场工作,而公司有很多海外业务、海外资产,所以建议审计服务机构在国际秩序正常后、在年度审计时多关注这方面。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和表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现场调查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要求董事会秘书制定年度现场工作计划,按照该计划本人单独或与其他董事一起对公司佛山总部、生产基地以及江西基地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更充分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现场工作时间虽然少,但是总算各种现场工作时间、出席各种会议、会议前后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的沟通等有效工作的时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要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方面的专业特长和经验履行独董职责。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0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法人深圳市安和威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经营必要、程序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生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一项拟开展的关联交易事前审阅并提出意见,获得管理层理解并采纳。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宜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0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该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四)总经理辞职及新聘

公司于2023年0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肖俊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对总经理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并对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等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五)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辞职及新聘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陈丽君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作为独立董事,对财务负责人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材料进行了审阅,并对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等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建议抓紧新聘财务负责人的工作,做好公司管理团队的梯队建设。基于同样理由,对内审负责人的离职予以关注并建议尽快落实该重要岗位有合适的负责人。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于2023年0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审查了薪酬考核制度和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方案,认为公司的薪酬考核制度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能够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积极性。对于如何设计制度和方案能更有利于外部董事履行职责提出了明确建议。

(七)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01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3年02月0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06月0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方案、授予、调整等事项及2022年股权激励的解锁成就等相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是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第一年,努力通过现场和其他方法熟悉公司情况,从独立董事角度再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参加辖区证监局等安排的独立董事线上或线下的培训,努力按照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情况,按规则要求对议案进行事前书面认可,同时运用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为推动公司合规治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2024年,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048119472@qq.com

独立董事:孙阳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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