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
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4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08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671,636股,每股发行价格13.19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182,768,878.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992,740.9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2,776,137.8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08月04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58,817.44 | 57,834.44 | 江西伊戈尔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司 | ||||
2 | 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22,915.25 | 22,436.25 | 江西伊戈尔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113.58 | 25,113.58 | 广东伊戈尔电碳科技有限公司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00.00 | 10,893.34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123,846.27 | 116,277.61 |
三、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增资和借款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以外的3个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确保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和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江西伊戈尔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数字能源”)增资40,000万元,同时向其提供借款40,270.69万元,借款利率为零。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增资及提供借款合计金额不超过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为确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广东伊戈尔电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电碳科技”)提供借款25,113.58万元,借款利率为零。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
四、本次增资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一)伊戈尔数字能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西伊戈尔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802MABMP8U574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肖俊承 |
成立日期 | 2022年5月6日 |
营业期限 | 永续经营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四位一体综合楼三楼305室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6月(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经审计) |
总资产 | 4,293.28 | 3,883.97 |
净资产 | 4,101.93 | -26.03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72.04 | -26.03 |
(二)伊戈尔电碳科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广东伊戈尔电碳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MABRWDGN1T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资本 | 15,000万 |
法定代表人 | 王一龙 |
成立日期 | 2022年6月28日 |
营业期限 | 永续经营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翠亨新区香山大道34号1号楼11层1120室A-01卡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 |
电子元器件制造。
2、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广东伊戈尔电碳科技有限公司未发生交易,无相关财务数据。
五、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伊戈尔数字能源增资和提供借款、向全资子公司伊戈尔电碳科技提供借款,主要是基于公司实施相关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稳步推进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伊戈尔数字能源和伊戈尔电碳科技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资和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可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提供增资和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与保荐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及接受借款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后续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宜,其内容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相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新 杨 文 超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