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002922)_公司公告_伊戈尔: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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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8-3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4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08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671,636股,每股发行价格13.19元,共计募集人民币1,182,768,878.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992,740.9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2,776,137.8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08月04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518Z011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08月2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57,834.441,824.68
2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22,436.25889.80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金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5,113.58-
4补充流动资金10,893.34-
合计116,277.612,714.48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下同)。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实施方式

1、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进行具体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理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3、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披露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买入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二)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与前次审议的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故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5.2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2、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伊戈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新 杨 文 超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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