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伊戈尔 股票代码:00292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EAGLERISE ELECTRIC & ELECTRONIC (CHINA) CO., LTD.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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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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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贸易环境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78%、27.03%、
29.26%和31.20%。鉴于海外市场电力设备需求强劲,公司加大国际业务布局,加速拓展海外版图,先后于马来西亚、泰国、美国、墨西哥等地设立生产基地。然而,近年来国际贸易形势波谲云诡,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国际贸易环境充满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到公司拓展海外市场的进程,对公司持续扩大国际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在85%以上,占比较高。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铜材、硅钢片/铁芯、电子元器件等,报告期内,该三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61%、47.59%、46.93%和50.03%。主要原材料中,铜材和硅钢片为大宗商品,其采购价格受近年来大宗商品市场影响。未来,如果铜材、硅钢片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76,467.73万元、120,986.86万元、180,131.06万元和141,861.99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85%、
33.07%、42.76%和36.61%。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且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新能源、工业控制及照明行业知名企业。随着公司的持续发展,如果下游行业需求动力不足,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从而导致公司可能面临大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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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净额分别为36,612.50万元、48,323.49万元、73,348.20万元和67,872.01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68%、13.21%、17.41%和17.52%,公司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保持存货余额与订单的匹配。公司已对存货充分计提了跌价准备,但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出现存货减值超过跌价准备计提数额的情况,从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五)汇率变动风险
随着国际化战略的实施以及海外业务的拓展,公司报告期内分别实现境外收入92,486.79万元、98,127.83万元、135,709.58万元和33,808.7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78%、27.03%、29.26%和31.20%。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日元结算。
报告期内,受各方面影响,人民币兑主要外币汇率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伴随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和日元的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受产品价格下降、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折旧额增加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多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1-3月毛利率较2024年同期下降;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期间费用总额亦保持增长,共同导致公司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降低28.01%。公司新能源变压器等业务受宏观环境、上下游产业链景气度及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若面临的上述市场情况继续恶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七)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家大力倡导节能环保以及智能电网的建设,相关市场规模迅速扩张,吸引国内外众多企业纷纷涌入,未来新竞争者或将大量涌现。近年来,国际知名厂商在我国设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工业及消费领域电源产业。国内一批实力较强企业也积极布局,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若公司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技术与生产水平不能持续保持先进性,或市场供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会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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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甚至会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长远发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发行价格确定为13.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025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2,431,7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079,900股后的389,351,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3日。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由“13.83元/股”调整为“13.5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低于21,691,97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153,289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22,172,9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954,915股(含本数)”。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13.53元/股确定,拟发行股数不低于22,172,9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954,915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区间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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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麦格斯,麦格斯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在表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亦已回避表决。
四、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麦格斯直接持有公司93,272,7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肖俊承直接持有公司11,599,2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肖俊承通过麦格斯和个人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26.72%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低于22,172,9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954,915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麦格斯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肖俊承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程序及尚需呈报有关部门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于2024年12月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25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5月9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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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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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特别风险提示 ...... 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 4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5
四、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
五、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程序及尚需呈报有关部门批准的程序 ...... 5
目 录 ...... 7
释 义 ...... 10
一、普通术语 ...... 10
二、专业术语 ...... 11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 16
四、市场地位与竞争优势 ...... 43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8
六、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9
七、财务性投资情况 ...... 59
八、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61
九、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 62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3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63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65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6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67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7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7
1-1-8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68
八、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68
九、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程序及尚需呈报有关部门批准的程序 ...... 68
十、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69
十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 69
十二、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 73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75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涉及的报批事项 ...... 76
四、募集资金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77
五、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 77
六、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 7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8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 78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78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7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79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80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81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管理及存放情况 ...... 81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3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 87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 88
1-1-9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 88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 88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90
一、行业和市场风险 ...... 90
二、经营风险 ...... 90
三、财务风险 ...... 92
四、其他风险 ...... 93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 ...... 95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8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99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101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2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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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的含义:
一、普通术语
简称 | 指 | 含义 |
伊戈尔/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 指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吉安伊戈尔 | 指 | 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伊戈尔电子 | 指 | 佛山市伊戈尔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伊戈尔电力 | 指 | 佛山市顺德区伊戈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日本伊戈尔 | 指 | 株式会社イーグルライズジャパン,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NET | 指 | NET ELECTRIC S.DE R.L.DE C.V.,伊戈尔墨西哥运营有限公司,洛杉矶伊戈尔持股99%,费城伊戈尔持股1%的子公司 |
马来西亚伊戈尔 | 指 | EAGLERISE MALAYSIA SDN.BHD.,新加坡伊戈尔全资子公司 |
马来DEG公司 | 指 | DEG INDUSTRIAL SUPPLIES SDN.BHD.,香港伊戈尔全资子公司 |
费城伊戈尔 | 指 | Eaglerise E&E Inc.,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美国新能源 | 指 | EAGLERISE RENEWABLE ENERGY(USA) INC.,新加坡伊戈尔全资子公司 |
泰国伊戈尔 | 指 | Eaglerise Electric & Electronic (Thailand) Co., Ltd.,香港伊戈尔、新加坡伊戈尔合计持股100%的公司 |
德国伊戈尔 | 指 | Eaglerise Electric GmbH,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伊戈尔智能电器 | 指 | 广东伊戈尔智能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
伊戈尔量储 | 指 | 深圳市伊戈尔量储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鼎硕同邦 | 指 | 深圳市鼎硕同邦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持股57%的控股子公司 |
广东英备特 | 指 | 广东英备特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安徽能启 | 指 | 安徽能启电气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吉安磁电科技 | 指 | 吉安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
麦格斯 | 指 |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
家得宝 | 指 | THE HOME DEPOT, INC.,美国家得宝公司,全球领先的家居建材用品零售商,2024年财富世界500强48名,发行人客户 |
宜家 | 指 | IKEA INTERNATIONAL GROUP,瑞典家居卖场,在全球多个国家拥有分店,是一家跨国性的私有居家用品零售企业,发行人客户 |
日立 | 指 | 日立(HITACHI),是来自日本的全球500强综合跨国集团,事业领域涉及能源系统、交通系统、信息系统以及医疗保健系统等,2024年财富世界500强第196名,发行人客户 |
明电舍 | 指 | 株式会社明電舎,日本五大重型电器制造厂家之一,隶属于日本住友集团,发行人客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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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捷伦 | 指 | Agilent Technologies Inc.,测试测量公司,发行人客户 |
罗克韦尔 | 指 | Rockwell Automation,是全球最大的致力于工业自动化与信息的公司之一,致力于帮助客户提高生产力,以及世界可持续发展,总部位于美国威斯康星州密尔沃基市,发行人客户 |
IRENA | 指 | The Inter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Agency(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政府间组织,旨在促进支持各国向可持续能源未来过渡,并作为国际合作的主要平台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 | 指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 指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 指 |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1-3月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2025年3月31日 |
《公司章程》 | 指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东大会 | 指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三会 | 指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二、专业术语
简称 | 指 | 含义 |
电源 | 指 | 向负载提供一定电压和电流(或功率)的装置 |
变压器 | 指 | 一种把电压和电流转变成另一种(或几种)不同电压电流的电气设备 |
LED照明电源 | 指 | 将交流市电转换为特定的电压、电流以直流输出驱动LED发光的电压转换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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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控制 | 指 | 即工业自动化,具体包括:大型复杂生产过程和连续生产过程所需综合自动化系统,多种现场总线标准和工业以太网并能利用互联网的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应用现场总线技术的检测与控制仪表,高性能智能化控制器,大型传动装置用高效、节能调速系统,数字化、智能化传感器,现场总线集成的各种软件及硬件产品,智能化工业控制部件和执行机构等 |
新能源 | 指 | 传统能源之外的各种能源形式,又称非常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
光伏发电 | 指 |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主要由太阳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主要部件由电子元器件构成。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
升压并网 | 指 | 大型光伏电站考虑到容量和电压损耗的原因,并网电压一般都比较高,如110KV、220KV。如此高的送出电压,就需要实行二次升压方案才能实现。根据我国电压等级划分,就地升压可以选择10KV或者35KV,然后再二次升压至送出电压 |
逆变器 | 指 | 逆变器是把直流电能(电池、蓄电瓶)转变成定频定压或调频调压交流电(一般为220V,50Hz正弦波)的转换器。它由逆变桥、控制逻辑和滤波电路组成 |
逆变系统 | 指 | 逆变系统包括逆变器及其保护控制电路,逆变器是指将直流转换成交流的换流器,保护电路是指防止电流冲击、电压冲击等保护电路正常不受影响的附加电路,逆变系统包括逆变器及其保护控制电路 |
谐波 | 指 | 电流中所含有的频率为基波的整数倍的电量,一般是指对周期性的非正弦电量进行傅里叶级数分解,其余大于基波频率的电流产生的电量。电网谐波来自于:发电源质量不高产生谐波、输配电系统产生谐波、用电设备产生谐波。谐波具有较大危害,如降低变压器、断路器、电缆等容量,加速设备老化,缩短设备使用寿命,甚至损坏设备,危害生产安全与稳定,浪费电能等 |
逆变 | 指 | 将直流电(DC)转化为交流电(AC) |
整流 | 指 | 将交流电变成直流电 |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数值一般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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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EAGLERISE ELECTRIC & ELECTRONIC (CHINA) CO., LTD. |
股票上市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伊戈尔 |
股票代码 | 002922 |
公司成立日期 | 1999年10月15日 |
注册资本 | 39,220.5291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肖俊承 |
董事会秘书 | 梁伦商 |
证券事务代表 | 劳金山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简平路桂城科技园A3号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4号 |
电话 | 0757-86256898 |
传真 | 0757-86256768 |
邮政编码 | 528200 |
网址 | www.eaglerise.cn |
电子信箱 | zqfwb@eaglerise.com |
经营范围 | 生产和销售变压器、电源类及灯具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股本结构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392,205,291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20,667,711 | 5.27% |
其中:高管锁定股 | 14,014,211 | 3.57%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6,653,500 | 1.7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71,537,580 | 94.73% |
三、总股本 | 392,205,291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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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股份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限售股份数量 (股) |
1 |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3,272,771 | 23.78% | - |
2 | 肖俊承 | 境内自然人 | 11,599,268 | 2.96% | 8,699,451 |
3 | 王一龙 | 境内自然人 | 6,732,644 | 1.72% | 5,049,483 |
4 | 吴广玲 | 境内自然人 | 3,213,700 | 0.82% | - |
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前海开 源新经济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3,121,900 | 0.80% | - |
6 | 郑红炎 | 境内自然人 | 2,582,090 | 0.66% | - |
7 | 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421,460 | 0.62% | - |
8 |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383,808 | 0.61% | - |
9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2,000,000 | 0.51% | - |
10 | 田卫红 | 境内自然人 | 1,840,000 | 0.47% | - |
合计 | 129,167,641 | 32.93% | 13,748,934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注:上述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的持股比例系考虑公司已完成股票期权集中行权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以392,431,791股作为总股本计算的持股比例,上述事项暂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全文同。
肖俊承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100%
100%
23.77%
23.77%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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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麦格斯直接持有公司93,272,7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10年7月14日 | ||
注册资本 | 4,9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肖俊承 |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南海数码新城2栋1016室之一 | ||
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肖俊承 | 4,900 | 100.00% | |
合计 | 4,900 | 100.00% | |
主要财务数据 | 财务指标 | 2025年1-3月/ 2025年3月31日 | 2024年度/ 2024年12月31日 |
总资产(万元) | 43,530.88 | 45,760.61 | |
净资产(万元) | 24,004.52 | 24,126.04 | |
营业收入(万元) | 94.34 | - | |
净利润(万元) | -121.52 | 1,784.93 |
注:麦格斯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为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未发生变化。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肖俊承直接持有公司11,599,2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通过麦格斯间接控制公司23.77%股权,合计控制公司26.72%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肖俊承先生,1966年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8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电力系电机专业,并于2008年取得香港科技大学EMBA学位。曾任职于佛山市工艺美术铸造厂、佛山市石湾区日升电业设备厂,1999年创办公司,并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现任伊戈尔董事长、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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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质押数量(股) | 质押占总股本比例 | 质押占自身持股比例 |
1 | 麦格斯 | 93,272,771 | 23.77% | 28,360,000 | 7.23% | 30.41% |
2 | 肖俊承 | 11,599,268 | 2.96% | 3,112,302 | 0.79% | 26.83% |
合计 | 104,872,039 | 26.72% | 31,472,302 | 8.02% | 30.01%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占总股本比例为
8.02%,质押占自身持股比例为30.01%,质押比例不超过50%,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平仓风险较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股票质押而发生变动的可能性较小。
除上述质押情况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名称 | 持股情况 | 主营业务 |
1 | 吉安伊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麦格斯持有65.00%的股权 | 变压器天然酯绝缘油的研发和生产 |
2 | 香港伊源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麦格斯通过吉安伊源间接持有其65%的股权 | 进出口贸易 |
3 | 海南麦格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麦格斯持有 100%的股权 | 进出口贸易 |
4 | YIYUAN SGP PTE. LTD. | 控股股东麦格斯通过吉安伊源、香港伊源间接持有其65%的股权 | 进出口贸易 |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类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C38)。其中:照明电源属于照明器具制造子行业(行业代码C387)中的电光源制造业(行业代码C3871);工业控制用变压器、新能源用变压器分别属于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子行业(行业代码C382)中的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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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业(行业代码C3821)和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行业代码C3825)。
(二)行业管理体制和主管部门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行业的主要管理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行业标准的审批发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研究拟定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发布行政规章,组织制定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等。此外,行业的技术监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行业的质量、标准化等工作。照明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管理组织为中国照明电器协会(CALI)、中国照明学会(CIES)等;工业控制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包括中国自动化学会(CAA)、中国机械工程学会(CMES)机械工业自动化分会等;新能源行业的全国性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有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中国能源学会(CES)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CRES)。本行业已充分实现市场化竞争,行业内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三)新能源用变压器行业
公司新能源用变压器可用于光伏风力等新能源发电站、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等领域,主要用途是滤除谐波、低电压转换、储能、能量转换及电隔离等。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年份 | 与新能源相关内容 |
1 |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 国务院 | 2024年 | 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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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年份 | 与新能源相关内容 |
2 | 《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国家能源局 | 2024年 | 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促进能源新技术应用示范。组织开展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攻关和应用示范。推进电网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电网建设,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 |
3 | 《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 国务院 | 2024年 | 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
4 | 《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 | 国家发改委等10部门 | 2024年 | 目录涉及节能型变压器制造、能源计量、监测、控制设备制造、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太阳能发电装备制造、智能电网产品和装备制造。 |
5 | 《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 工信部 | 2023年 | 依托国家风电、光伏、水电、核电等能源领域重大工程建设,鼓励建设运营单位加大对攻关突破电力装备的采购力度,依托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攻关成果示范应用,通过示范引领,促进电力装备推广应用。 |
6 |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等6部门 | 2023年 | 鼓励以企业为主导,开展面向市场和产业化应用的研发活动,扩大光伏发电系统、新型储能系统、新能源微电网等智能化多样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能源电子重点领域深度融合,提升新能源生产、存储、输配和终端应用能力。把促进新能源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电子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形成动态平衡的良性产业生态。 |
7 |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9部门 | 2022年 | 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促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多场景应用。创新储能发展商业模式,明确储能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储能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电力用户提供各类调节服务。 |
8 |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2022年 | 重点强调推动多元化技术发展与安全控制,以示范试点项目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到2025年新型储能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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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年份 | 与新能源相关内容 |
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推动大容量、中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示范。 | ||||
9 | 《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2022年 | 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项目可转为独立储能,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市场;鼓励新能源场站和配建储能联合参与市场,利用储能改善新能源涉网性能,保障新能源高效消纳利用;鼓励独立储能签订顶峰时段和低谷时段市场合约,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鼓励独立储能按照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或辅助服务管理细则,提供有功平衡服务、无功平衡服务和事故应急及恢复服务等辅助服务,以及在电网事故时提供快速有功响应服务;各地要根据电力供需实际情况,适度拉大峰谷价差,为用户侧储能发展创造空间;鼓励用户采用储能技术减少自身高峰用电需求,减少接入电力系统的增容投资;研究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逐步推动电站参与电力市场。 |
10 |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2021年 | 到2025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30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在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发挥显著作用。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成为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支撑之一。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推动锂离子电池等相对成熟新型储能技术成本持续下降和商业化规模应用。加快推动储能进入并允许同时参与各类电力市场。 |
11 | 《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 | 工信部 | 2020年 | 自2021年6月起,新增变压器须符合国家能效标准要求,鼓励使用高效节能变压器。支持可再生能源电站、电动汽车充电站(桩)、数据中心、5G基站、采暖等领域使用高效节能变压器,提高高效节能变压器在工业、通信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比例。 |
2、新能源用变压器行业概况
(1)新能源用变压器的应用领域
①光伏发电领域
光伏发电是将单独的电池板串接成光伏组件,组件并列通过汇流箱形成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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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列,太阳能通过太阳能电池组成的光伏阵列转换成直流电,经过三相逆变(DC-AC)转换成三相交流电,再通过升压变压器转换成符合公共电网要求的交流电,并直接接入公共电网供电网用电设备使用和远程调配的过程。
公司新能源用变压器产品主要应用于下游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相关变压器产品为光伏发电系统配套,用于光伏发电站的逆变系统和升压并网系统,主要用途是滤除谐波、低电压转换、电隔离以及升压等,是光伏逆变系统和升压并网系统的核心部件和光伏发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光伏发电变压器产品对整个光伏发电系统的性能和效率有着重要影响。
光伏电站示意图
上图中,光伏电池将太阳能转换成低压直流电,因电网及大多数用电设备为交流电,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一般输出为270V、400V,并网时再通过升压变压器,将270V交流电升高为10kV后并网。
②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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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指通过一定方式将能量转换成较稳定的存在形态后进行储存,并按需释放。按照储能作用时间的长短,可以将储能系统分为数时级以上、分钟至小时级、秒级等。根据储能的原理可以将储能技术分为物理储能、电化学储能、热能储能、储氢。物理储能通过将电能转化为重力势能、动能等形式进行储存,充放电过程不发生化学反应;电化学储能主要将电能通过电化学方式转化为化学能,充放电过程发生化学反应;热能储能主要指通过热能与其他能量形式之间的转化或在不同物质载体之间的传递进行储能;储氢通过电解水、天然气重整等方式制取氢气,并将氢气存储于高效储氢装置中,再通过燃料电池等方式释放电能,或将氢气送入氢产业链直接利用。目前储能主要通过储能电池箱实现,储能电池箱主要包括储能变流器(PCS)、储能电池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能量管理系统(EMS)、电池控制柜、防雷及接地装置等。储能电池箱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包括储能电池集装箱和PCS升压变流一体箱。其中,储能电池集装箱内集成有电池簇系统、BMS、电池控制柜、消防系统、空调、汇流柜等。电池簇系统经电池控制柜汇流,接至PCS升压变流一体箱中PCS的直流侧;PCS升压变流一体箱内集成有PCS、升压变压器、负荷开关柜、监控配电柜和消防系统等。PCS交流侧并联通过升压变压器升压,再通过负荷开关柜接入上级电网。
储能电池箱在光伏发电过程中的应用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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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发展状况及市场规模
公司新能源用变压器主要应用于下游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是光伏发电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光伏发电行业的专业配套行业,行业发展最终受终端应用领域需求影响,因此本行业发展与光伏行业发展密切相关。此外,公司部分新能源用变压器产品可应用于新能源储能领域,该领域的发展和市场规模也将影响到公司新能源用变压器产品的销售和市场拓展。
①光伏行业发展概况及市场规模
A、全球光伏行业发展概况
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成为大势所趋,无论是从能源革命,还是从气候变化的角度,全球多数国家已经把光伏或者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列入到了国家的意志以及国家的支持政策中。根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的报告,目前全球约有140个国家制定了能源安全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政策,促进了各行各业加快使用清洁能源。
近年来,受光伏技术进步、规模经济效应和竞争等因素影响,光伏发电装机成本不断下降,使得光伏发电成本在全球多个国家或地区接近甚至低于常规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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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巴西和葡萄牙的几个光伏电站项目招标中,中标电价创新低达到1.644美分/kwh,推动越来越多全球光伏市场的增长,美洲、南亚、中东等多个地区光伏市场开始蓬勃发展,成为拉动全球光伏市场增长的主力。
据IRENA预测,至2030年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成本(每千瓦装机成本)将从2018年的1,210美元降至340-834美元,到2050年再降至165-481美元。太阳能发电度电成本(LCOE)将从2018年0.085美元/KWh降至2030年的0.02-0.08美元/KWh,到2050年将达到0.01-0.05美元/KWh。在全球光伏发电成本不断降低的趋势下,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增加、光伏产业投资加速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新兴市场快速兴起等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市场增长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据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显示,2023年全球清洁能源新增装机容量507GW,同比增长48.25%;其中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为374.9GW,同比增长64.14%,占2023年全球清洁能源新增总装机容量的73.89%。
数据来源:IEA《2023年可再生能源》;注:Main case为中性预测,Acc. case为乐观预测。
B、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概况
在政策大力扶持和技术持续进步的大环境下,中国光伏市场取得了高速的发展,新增装机容量逐年提升。2024年10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1-9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9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31.6亿千瓦,同比增长14.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7.7亿千瓦,同比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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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风电装机容量约4.8亿千瓦,同比增长19.8%。
在“双碳”目标和“以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政策背景下,光伏行业发展的关注度日益提高,国内外装机规模稳步增长。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光伏发电新增并网容量160.88GW,同比增长
24.77%,其中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75.66GW、分布式光伏电站85.22GW;截至2024年9月底,中国光伏发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7.72亿千瓦,连续9年稳居全球首位。展望未来,在“双碳”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叠加大基地和整县政策的积极推进下,我国光伏发电装机量有望继续保持增长趋势。
国内2018-2023光伏新增装机情况(左轴单位:GW)
资料来源:CPIA、国家能源局
C、光伏应用市场多样化
近年来,光伏发电在应用场景上出现了与不同行业相结合的跨界融合新趋势。各类“光伏+”提供了多样化应用场景,既可以与传统能源结合,提高调节能力,也可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进能源转型,优化生态环境。光伏发电与多种能源结合的综合利用,与其他行业联合开发,与社会发展模式变革结合,已经成为光伏创新应用的三大发展方向。
第一,光伏与多种能源结合的综合利用。光伏发电与风电、水电、火电、光热发电相结合,可利用太阳能光伏和风电、水电在日内和季节间变化的互补性,以及水电、火电、光热发电的调节能力,扩大消纳范围,对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典型案例:水光互补,指利用水电站附近土地建设光伏电站,将光伏电站所发电力接入水电站,经过水轮发电机组调节后送入电网。其优势在于:水光互补通过充分利用水电库容调节能力,可弥补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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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间歇性的不足,实现光伏发电的平滑输出,有效解决了光伏发电电能质量、调峰需求和安全并网问题,为清洁能源发展提供了多能互补的新模式。第二,光伏与其他行业结合开发。光伏与扶贫、沉陷区治理、沙漠化防治、农业、渔业、建筑、交通等多个行业领域相结合,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杠杆作用,扩大应用市场,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另一方面,可以在沉陷区和土地沙漠化地区,将绿色清洁能源与生态立体修复相融合,实现沉陷区综合治理效益最大化,减少沙化土地水分蒸发流失,为地质灾害治理提供新解决方案。此外,光伏发电还可以直接与建筑物相结合,作为建材使用并提供电力;与农业相结合,实现土地立体化增值利用;与渔业相结合,推动鱼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与光伏发电产业融合发展;与充电站、公路等相结合,保障清洁能源供应的同时,为解决新能源汽车续航发展提供可行方案等。
第三,光伏和储能结合。随着储能成本的降低,“光伏+储能”有可能成为未来能源终极解决方案。近年来,在新能源汽车的带动下,锂离子电池技术取得了长足进步,带动以锂离子电池为代表的电化学储能技术不断提升,成本也实现显著下降。到2035和2050年,预计以锂电池为代表的化学储能在寿命、安全可靠性等方面不断提升,通过动力电池梯次利用还可以进一步降低储能的系统投资成本,化学储能预计将作为日内调节的主力为光伏电力的高比例应用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届时储能逆变器的需求将会随着储能装机的增长出现爆发式增长。
D、光伏发电用变压器市场概况
随着传统能源供应日趋紧张,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其资源可再生、清洁无污染等优点深受全球主要国家重视。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变压器作为逆变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逆变系统的质量、功率变换和成本影响都很大,变压器的出货量受到全球光伏每年新增装机量的影响。
随着全球经济的持续发展,对能源和电力的需求日趋增长,变压器作为光伏发电系统中的重要设备,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提高供电质量,国内的电网结构不断调整,除传统电力市场外,新兴市场遍地开花的局面持续凸显,光伏应用市场持续较快的增长。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新兴市场快速兴起等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市场增长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在全球能源新兴市场加快发展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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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下,输变电作为电力传输的重要一环将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机遇。
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成为大势所趋,无论是从能源革命,还是从气候变化的角度,全球各国都已经把光伏或者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列入国家支持政策中。因此,全球化新能源的发展为输变电装备行业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从而促进我国变压器制造业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
②储能行业发展概况及市场规模
A、全球储能市场规模
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CNESA)发布的(《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4》显示:截至2023年底,全球已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289.2GW,年增
长率21.9%。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91.3GW,是2022年同期的近两倍。其中,锂离子电池继续高速增长,年增长率超过100%。
资料来源:《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4》
2023年,全球储能市场继续高速发展,新增投运电力储能项目装机规模突破50GW,达到52.0GW,同比增长69.5%。其中,新型储能新增投运规模创历史新高,达到45.6GW,与2022年同期的累计装机规模几乎持平。中国、欧洲和美国继续引领全球储能市场发展,三者新增装机规模合计占全球市场的88%,中国占比接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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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新型储能市场累计装机规模(MW)
资料来源:《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4》
B、中国储能市场规模根据CNESA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底,中国已投运电力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86.5GW,占全球市场总规模的30%,同比增长45%。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到34.5GW/74.5GWh,功率规模和能量规模同比增长均超过150%。
中国新型储能市场累计装机规模(MW)
资料来源:《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2024》
2023年,中国新增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21.5GW/46.6GWh,功率和能量规模同比增长均超150%,三倍于2022年新增投运规模水平,并且首次超过抽水蓄能新增投运近四倍之多,共有超过100个百兆瓦级项目实现投运,该规模量级项目数量同比增长370%。锂电池占比进一步提高,从2022年的94%增长至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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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97%。
保守场景下,预计2030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221.2GW,2024-2030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30.4%,年平均新增储能装机规模为26.6GW。理想场景下,预计2030年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313.9GW,2024-2030年的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为37.1%,年平均新增储能装机规模为39.9GW。
3、行业技术水平和发展趋势
随着节能、减排理念深入人心,以及新能源向着高频化、绿色化、集成制造、平面化以及高功率密度方向的发展,对配套变压器要求亦不断提升,尤其对产品结构和性能设计、原材料改进和工艺创新等要求较高,变压器的高频化、集成化、平面化、阵列化、模块化及高效率已成为重要发展趋势,体积小、重量轻和稳定性好的变压器前景广阔。下游客户对光伏发电用变压器的效率、噪音、谐波等有独特技术要求,需根据客户要求设计和研发,行业实行定制化生产。
此外,光伏技术的持续进步推动光伏市场的细分化程度不断升高,除地面电站、分布式等传统光伏发电的应用类型外,光伏技术和民用产品的结合开始展现生机。而随着光伏多样化新技术的规模化应用以及成本的持续降低,光伏产品的市场细分化程度越来越高,行业的跨界融合、产品的跨界生产将是光伏行业的“新常态”。新能源用变压器行业技术主要朝高效率、长寿命、高可靠性、集成化等方向发展:
高效率:由于光伏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较低,仅在11%-19%之间,因此对新能源用变压器等核心设备的转换效率都有着极高的要求,较高的转换效率可降低整体发电成本;
长寿命:光伏发电系统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20年左右,故要求新能源用变压器的设计寿命需达到较长使用年限;
高可靠性:新能源用工频变压器发生故障将会导致光伏系统停机,直接带来发电量损失。同时,由于光伏系统的工作环境严酷,后期维护难度高,对新能源用变压器在可靠性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集成化:随着各种形式的磁性材料、磁性材料加工技术以及厚膜集成制造技术的发展,变压器对集成化技术研发要求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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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业利润水平
新能源用变压器可应用于光伏发电以及新能源储能等领域,需根据客户要求量身定做,客户主要关注该产品长期运行的可靠性及电能转换效率。本行业毛利率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在新技术或新产品应用初期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随着技术的进一步成熟和竞争的加剧,产品利润水平趋于合理。因此,行业内企业需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保持技术进步与革新。此外,本行业下游主要面对新能源系统集成商等大型客户,其议价能力较强,从而可能影响到行业的利润水平。
5、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新能源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全球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已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并在世界各地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目前,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以及水力发电、地热能等的利用技术已经得到了应用。新能源发电技术的普及与快速发展为配套的变压器设备带来新契机,成为上游制造企业抢占细分市场领域,扩大业务范围的重要方向。同时,还促进了变压器产品结构的优化和技术的革新。
②产业政策支持
世界众多国家和地区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光伏发电领域主要采用上网电价补贴、投资补贴、税收优惠等方式,在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行业快速增长。
③全球生产基地地位突出
近年来,随着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依靠制造业技术和经验的积累,以及人力资源优势和完善的产业配套,成为承接国际产能转移的重要地区,为中国新能源用变压器制造业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
(2)不利因素
①行业发展对政策依赖度较大
国家能源政策支持是新能源用变压器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如国内光伏政策、新能源汽车政策等不及预期,或政策变动较大,则会影响全行业的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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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国外需求增长不及预期,则会影响国内组件出口量,从而影响全球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景气度。
②贸易摩擦加剧
近年来,国际贸易形势波谲云诡,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国际贸易环境充满不确定性,对产业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6、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行业的周期性
新能源行业具有一定的周期性,主要受国家能源政策影响。自2014年以来,国家对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密集出台,新能源行业及新能源用变压器行业正处于行业高度景气的周期阶段。目前市场增长主要受政策驱动,当市场增长由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推动后,行业波动性会逐渐降低。
(2)行业的季节性
新能源用变压器工程安装容易受到天气影响,如冰冻、雨雪等天气会增加户外安装难度,从而对新能源用变压器的需求产生影响。
(3)行业的区域性
新能源用变压器行业因新能源产业区域差异化发展战略而呈现出较强的区域性。如光伏发电用变压器全球主要市场需求集中在欧洲、美国和中国,而主要的生产区域集中在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中国大陆的主要生产企业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地区。
7、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本行业的上游行业为硅钢片、铜材、铝材、磁芯等原材料以及生产设备、零部件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是光伏逆变器厂商、升压并网系统厂商及新能源汽车应用厂商,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结构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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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新能源用变压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硅钢片、铜材、铝材、磁芯等,硅钢片、铜材、铝材受大宗商品期货价格影响,国内近年来已经成长出一批颇具规模和实力的磁性材料企业,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国内磁性元器件制造商的需求,但高端磁芯仍依靠进口,价格较高,对本行业的成本带来一定的影响。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政府对新能源行业的政策与宏观经济形势直接影响新能源产业建设进程,对本行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
(四)工业控制用变压器行业基本情况
工业控制即工业自动化,是先进制造业领域优先发展的行业,具体包括:大型复杂生产过程和连续生产过程所需综合自动化系统,多种现场总线标准和工业以太网并能利用互联网的综合自动化控制系统,应用现场总线技术的检测与控制仪表,高性能智能化控制器,大型传动装置用高效、节能调速系统,数字化、智能化传感器,现场总线集成的各种软件及硬件产品,智能化工业控制部件和执行机构等。工业控制用变压器用于工业控制系统(或设备),主要起转换电压、调节电流、滤除谐波、无功补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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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工业控制是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支持工业控制产业发展的政策。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 年份 | 与工业控制相关内容 |
1 | 《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 工信部等11部门 | 2024年 | 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协调发展,提升其服务能力,支持经济社会的数字化转型。从统筹规划网络设施、优化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应用新技术和发挥要素配置牵引作用等角度,促进协同推进跨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大投融资支持。 |
2 |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4—2027年)》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 | 2024年 | 实施一批算力与电力协同项目。统筹数据中心发展需求和新能源资源禀赋,科学整合能源荷储资源,开展算力、电力基础设施协同规划布局。整合调节资源,提升算力与电力协同运行水平,提高数据中心绿电占比,降低电网保障容量需求。 |
3 | 《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 | 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 | 2023年 | 从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一体化布局,东中西部算力一体化协同,算力与数据、算法一体化应用,算力与绿色电力一体化融合,算力发展与安全保障一体化推进等五个统筹出发,推动建设联网调度、普惠易用、绿色安全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 |
4 | 《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 | 工信部等6部门 | 2022年 | 到2025年,重点工业行业能效全面提升,数据中心等重点领域能效明显提升,绿色低碳能源利用比例显著提高,能尽其用、效率至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众的共同理念和普遍要求,节能提效进一步成为绿色低碳的“第一能源”和降耗减碳的首要举措。 |
5 | 《“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 |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 | 2021年 | 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充分发挥数据作为新生产要素的关键作用;坚持创新在国家信息化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把关键核心技术自立自强作为数字中国的战略支撑;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增进人民福祉,需要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适度超前部署下一代智能设施体系等。 |
6 | 《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 工信部 | 2021年 | 到2021年底,全国数据中心平均利用率力争提升到55%以上,总算力超过120 EFLOPS,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PUE降低到1.35以下;到2023年底,全国数据中心机架规模年均增速保持在20%左右,平均利用率力争提升到60%以上,总算力超过200 EFLOPS,高性能算力占比达到10%。 |
7 | 《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 |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 | 2021年 | 加强统筹。加强数据中心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开展数据中心、网络、土地、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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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机构 | 发布 年份 | 与工业控制相关内容 |
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 | 信办、工信部、国家能源局 | 水、电等方面的政策协同,促进全国范围数据中心合理布局、有序发展,避免一哄而上、供需失衡;绿色集约;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可持续发展,加快节能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数据中心能耗等。 | ||
8 | 《关于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 | 2020年 | 到2025年,东西部数据中心实现结构性平衡,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运行电能利用效率降到1.30以下。数据中心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水平显著提高,使用率明显提升。根据能源结构、产业布局、市场发展、气候环境等,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区域,以及部分能源丰富、气候适宜的地区布局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 |
9 | 《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 | 2020年 | 加快数字化转型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支持在具备条件的行业领域和企业范围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数字孪生、5G、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应用和集成创新。加大对共性开发平台、开源社区、共性解决方案、基础软硬件支持力度,鼓励相关代码、标准、平台开源发展。 |
2、行业发展历程
工业控制用变压器属于工业控制的一部分,始终伴随着工业控制的发展而成长。工业控制作为20世纪最重要的技术之一,主要用于解决生产效率与一致性、提升人们工作效率与生活品质等问题。工业控制是实现系统(或设备)安全、平稳、优质、高效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证,是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有效手段,对石化、冶金、汽车、矿山、建材等支柱性产业的技术进步具有重要作用,其技术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标志。全球工业控制的发展大致可分为萌芽、起步、发展和成熟这四个阶段。从20世纪40年代发展至今,经历了基地式气动仪表控制系统、电动单元组合式模拟仪表控制系统、集中式数字控制系统、集散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工业以太网控制系统的变革。目前全球工业自动化产品高端市场由国外著名品牌产品占据主导地位,日立、明电舍、西门子、ABB、东芝、罗克韦尔、安捷伦、威特、艾默生等国际知名企业占据了工业控制行业的制高点,引领行业技术潮流与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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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业现状及市场概况
近年来,工业控制行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不断增加。
(1)发展高端装备,工业控制是必备条件
智能制造是制造强国建设的主攻方向,其发展水平直接关乎我国制造业的发展质量及全球地位。发展智能制造对于巩固实体经济根基、稳定工业经济增长、建成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十四五”时期,我国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智能制造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而工业控制行业是装备制造的基础,是高端装备的必备条件。
(2)产业升级需要工业控制行业支撑
产品升级、产品质量升级离不开工业自动化的发展。现阶段,我国冶金、建材等行业进入结构调整周期,限制小规模和淘汰落后技术势在必行,自动化水平将显著提升。这些行业在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过程中将给工业控制行业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
(3)劳动力成本上升推动工业控制行业增长
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劳动力成本上升。以机械化、自动化来减少对生产人员的依赖将是未来发展方向,将推动工业控制行业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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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业控制行业市场规模及发展趋势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工业自动化行业的产量一直保持较快增长。中国已成为世界最大的自动化控制设备市场,自动化技术正在向智能化、网络化和集成化方向发展。在国家大力发展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升级、人力成本上升和替代进口等众多因素的推动下,未来中国自动化控制市场依然将保持增长。
工业控制系统行业产品从功能上可以划分为控制层产品、驱动层产品和执行层产品。公司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产品主要应用于驱动层的低压变频器、中高压变频器和伺服驱动系统等。低压变频器、中高压变频器和伺服系统等工业控制产品广泛应用于精密仪器仪表、轨道交通及特种设备等工业领域。
工业控制用变压器得益于工业控制行业的快速发展,市场规模呈现增长趋势。
4、行业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
工业控制用变压器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需同时掌握电力、电子、电气材料、工艺设计等专业知识。工业控制用变压器是工业控制系统(或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服务于系统、整机应用要求,厂家需深刻理解、把握用户需求,按照用户需求提供多种解决方案,选择原材料及生产制造工艺,开发切合用户需求的产品。目前,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产品技术相对成熟,行业注重通过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应用,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与可靠性。
工业控制用变压器未来发展方向是节能、低噪音、防火防爆、高可靠性,优质低损耗导磁物质、激光照射或刻槽硅钢片、带轴向幅向压紧装置的绕线机、气相干燥设备、步进式横剪线等先进原材料与生产设备将普及使用。
5、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
工业控制用变压器属定制化产品,用户对产品性能、可靠性要求较高,行业利润率比较稳定。
6、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中国经济增长势头良好,带动行业需求的增长
工业控制产品广泛应用于水泥、冶金、建材、石化、港口、矿山、电梯、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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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印刷、医疗器械等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将推动工业控制用变压器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
②装备制造国产化和产业升级将加快行业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推出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提高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和国产化水平。我国装备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和产业升级对设备制造的工艺和产品质量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工业控制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未来将获得良好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空间。
③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将促进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同时能源消耗水平高,能源紧缺的压力日益加大,节能降耗已成为国家发展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工业控制用移相变压器通过调节电压、电流控制电机转速,视负载情况实现变频调速,节能效果显著,顺应国家节能降耗的政策要求。中国政府先后发布多项节能减排政策,要求提高电机系统效率,推广变频调速、交流伺服等技术;并大力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成熟技术改造工程设备。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推动,工业控制用变压器已成为许多新建项目的标准配置,其市场规模将不断增加。
(2)不利因素
①企业规模与技术实力与国际巨头存在差距
工业控制用变压器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我国本土企业起步晚,技术积累较少、规模较小,与国外同行相比存在差距,行业的竞争力以及国际市场的开拓能力待提高。
②贸易摩擦加剧
近年来,国际贸易形势波谲云诡,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国际贸易环境充满不确定性,对产业发展带来不确定性。
7、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季节性
国内工业控制用变压器行业处于成长期,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季节性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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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
(2)区域性
国内工业控制用变压器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市场需求主要集中在工业化水平较高的华东、华南、华北和华中区域。
8、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1)产业链概述
本行业的上游主要是硅钢片、铜材、铝材、聚酯薄膜、绝缘材料、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下游行业主要是高压、中压、低压变频器与伺服系统等工业控制产品。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2)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上游硅钢片、铜材、铝材、聚酯薄膜、绝缘材料、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等市场供应充足。硅钢片、铜材、铝材等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对本行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3)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国家大力发展现代装备业、推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等诸多因素推动工业控制行业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带动工业控制用变压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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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需求不断增加。
(五)照明电源行业基本情况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照明电源是照明灯具的配套产品,照明电源属于照明行业的细分行业,因此,照明电源的发展受照明行业的相关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较多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持照明行业,特别是节能照明的发展,我国出台的与本行业有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序号 | 名称 | 发布机构 | 年份 | 与行业相关的主要内容 |
1 | 《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2024年 |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推广先进高效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发展清洁低碳供暖。 |
2 | 《广东省照明节能增效行动计划(2023-2025)》 | 广东省4部门 | 2023年 | 推动城市照明节能化改造。梳理全省城市照明设施现状,对城市照明高能耗、低效率、无控光和无节能措施等问题进行排查整治。推广清洁能源在城市照明中的应用。积极发展绿色照明,打造绿色照明示范工程。 计划到2025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有序消除盲点暗区,有效治理安全隐患;全省各地级以上城市和县级城市基本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建成一批高质量、高规格智慧多功能灯杆。 |
3 | 《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工信部等4部门 | 2022年 | 在照明电器等行业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等创新平台,培育一批5G全连接工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应用场景。培育知名品牌、生态品牌,推广一批优秀产品,建立体验中心、培育特色产业集群;要加快智能家居领域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制定快速适应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家居领域团体标准,支持重点行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 |
4 | 《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国家住建部、国家发改委 | 2022年 | 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全过程管理,控制过度亮化和光污染,并明确指出到 2030年LED等高效节能灯具使用占比超过80%,且30%以上城市建成照明数字化系统。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 两会 | 2021年 |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完善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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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发布机构 | 年份 | 与行业相关的主要内容 |
年远景目标纲要》 | ||||
6 | 《产业机构调整指导目录》 | 国家发改委 | 2019年 | 将“半导体照明设备”、“半导体照明衬底、外延、芯片、封装及材料等”、“城市照明智能化、绿色照明产品及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列入鼓励类产业。 |
7 |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 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等6部门 | 2019年 | 目录共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等六部分,在节能环保产业目录中,列入了若干照明行业的产品和技术。 |
2、行业发展历程、现状及发展趋势
照明电源作为灯具的配套产品,与照明行业紧密相关,随着照明灯具的发展而发展。
(1)照明行业发展历程、现状及发展趋势
①全球照明行业发展历程、现状及发展趋势
全球照明行业发展历程如下图所示:
随着世界各国对节能环保越发重视,照明产品的升级换代速度明显加快,包括中国、美国和欧洲在内的各主要国家和地区陆续制定了普通照明白炽灯禁用时间表。节能灯(紧凑型荧光灯)、LED灯等替代产品在全球范围得到广泛应用,尤其是LED灯具有耗电量少、寿命长、色彩丰富、耐震动、可控性强等特点,在节能、环保和使用寿命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未来一段时期,全球照明市场将继续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LED照明技术将持续影响照明市场的发展,成为市场的主流。照明领域的技术升级和价值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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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是支撑照明市场平稳增长的主要动力。随着经济发展和照明产品升级换代,预计未来几年全球照明行业将保持较快增长,根据Reportlinker的预测数据,2030年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将达到1,329.6亿美元。
LED驱动电源产业主要配套应用LED照明产业,其市场需求和产业竞争格局呈现出与LED照明产业相应的特点。根据Global Industry Analysts数据,2022年全球LED驱动电源市场规模约为210亿美元,有望于2030年达到981亿美元,复合增长率将达到21.2%,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②中国照明行业规模及发展趋势
中国照明产业的发展经历了从普通照明、传统高效照明到LED照明等新光源的发展阶段,已成为世界最大的照明电器生产、消费和出口国。多年来我国照明行业一直保持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测算,我国LED照明市场规模有望在2028年达到4,600亿元,2022-2028年的复合增速为12.4%。
未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及消费升级,健康照明、智慧照明等新产品加速走向市场,LED照明新兴市场具有广阔前景。目前,健康照明应用领域逐步增加至消毒杀菌、医疗健康、教育健康、农业健康、家居健康等领域,尤其在教育健康领域,国家政策强制要求全国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必须使用符合健康照明规范的产品,据GGII数据测算,2023年中国健康照明市场规模达172亿元。智慧照明是未来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智能家居、智慧灯杆、LED智能景观照明将助推全球智慧照明的发展。
3、行业技术发展现状及趋势
照明电源作为灯具的配套产品,其发展将跟随照明行业的进步而发展。
低压卤素灯电源(电子变压器)等电源产品向电子化发展,通过电子技术控制灯具,注重电路可靠性,进一步延长电灯及电源产品的寿命。电子变压器主要配套低压卤素灯使用,低压卤素灯根据欧洲照明光源的能耗等级划分,属于ClassC级照明产品,在欧洲、美国等主要照明市场以及我国均不属于受限产品,但LED照明产品快速发展,低压卤素灯市场需求量总体呈平缓下降趋势。
随着LED照明技术不断进步,产品性价比不断提升,LED灯应用范围不断扩大,LED照明电源占比将不断提高。LED照明电源将向长使用寿命、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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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可靠性、可调光、智能控制方向发展。
4、行业利润水平
整体看,照明电源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利润水平总体趋稳。
5、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国家重视节能环保,从政策上扶持照明产业升级换代
在全球高度关注节能环保的大背景下,各国政府非常重视节能环保产品的推广。我国政府制定了许多政策扶持照明行业的升级换代,推广节能照明产品的应用。近年来,国家制定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等政策文件,鼓励和支持照明行业发展。全国各地为落实国家节能环保的发展战略,纷纷加大了对照明行业发展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的推行,将有力地促进照明行业稳定、健康、有序发展,使相关企业获得跨越式发展的机遇。
②消费升级推动照明行业向前发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理念及行为也持续升级。在照明市场,现在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表达对光环境的需求,要求灯具能适应不同场合、不同光照功能的呼声高涨,适用于各种使用要求的灯具也应运而生,这为照明电源行业带来新型发展机遇。
③照明行业保持平稳较快的增长、市场潜力巨大
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为照明等消费领域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发展LED照明节能产业已经成为转变发展方式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现实选择。因此,在国家政策扶持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中国照明行业市场将保持持续增长,市场空间巨大。
④户外和工业LED照明应用的市场渗透率仍有上升空间
随着户外和工业LED照明应用市场渗透率的上升以及新应用领域的不断拓展,中大功率LED驱动电源潜在市场需求的增速会相对较快。在市场竞争格局方面,由于中大功率LED驱动电源主要配套用于户外、工业等LED照明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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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在恒压、恒流技术方面,在高可靠性和安全性和应对恶劣应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其技术壁垒相对较高,其市场集中度和行业利润空间也相对较高。
(2)不利因素
①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照明产业快速发展为照明电源行业带来良好商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进入照明电源领域,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②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
本行业对劳动力的需求量较大,随着国内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国内薪酬水平上升,导致企业经营压力不断加大。
6、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征
(1)周期性、季节性
照明产品广泛应用于生活、生产、办公,需求整体比较稳定,照明电源行业没有明显的周期性、季节性。
(2)区域性
中国照明企业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生产厂商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和长三角两大区域。照明电源是照明灯具的配套产品,根据就近配套原则,照明电源的生产厂商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和长三角两大区域。
7、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本行业的上游行业为高频器件、半导体、电容、电阻、铜材、绝缘件和PCB等原材料、生产设备及零部件供应商,下游行业主要是照明灯具生产厂商或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本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结构图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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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本行业上游主要为高频器件、半导体、电容、电阻、铜材、绝缘件和PCB等原材料,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将对行业内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下游行业对本行业的影响
本行业的直接下游行业是灯具生产厂商或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下游市场空间广阔,将持续推动本行业快速发展。
四、市场地位与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公司自1999年设立以来,一直扎根于电源行业,在20余年的发展中,依靠强大的技术研发及客户服务能力,紧贴全球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前瞻性产品迭代。公司产品由成立初期应用于家电、音响、照明的环形变压器,顺应各时期全球发展热点,陆续推出电子变压器、LED照明电源、新能源用变压器等产品,围绕优质客户,不断促进公司业务及产品发展。
公司基于对市场需求的深刻理解、丰富的产品种类,以及优秀的研发能力,成功为一大批全球一流客户提供产品及服务,综合竞争力处于市场前列。未来,随着公司的技术实力进一步提升,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将日趋紧密。
公司始终重视新技术的研发和积累,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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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子公司伊戈尔电力、伊戈尔电子、吉安伊戈尔等被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等单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随着公司对市场的不断开拓、研发实力的不断提升以及行业经验的进一步积累,公司的行业地位将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竞争参与者
TRIDONIC(锐高公司):总部位于奥地利多恩比恩,Zumtobel集团的子公司,全球领先的智能、高效照明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从事照明电源及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包括商业照明用LED电源、各种调光LED电源、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电子镇流器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展示与零售、办公与教育、户外和工业等终端照明领域。Trasfor SA:总部位于瑞士提契诺州,成立于1967年,是中低压应用领域干式变压器和电感器的领先制造商。该公司为驱动器、铁路车辆、海上风电以及其他类型的新能源发电提供专业产品,此外,还为海洋、石油和天然气等众多行业提供产品。明纬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2年,总部位于中国台湾,是中国台湾交换式电源供应器的领导品牌制造商之一,产品线包含交流/直流交换式电源供应器、直流/直流转换器、直流/交流变流器与电池充电器,产品广泛地应用于工业自动化、LED照明、广告牌电子、电子、通讯、信息、医疗等产业。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于2015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2782,主要从事电子变压器和电感等磁性元件以及电源适配器、动力电池充电器和定制电源等开关电源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磁性元件类产品与开关电源类产品,其中磁性元件产品主要应用于资讯类、UPS电源、汽车电子和逆变器等电子设备,开关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网络通信、消费类电子、电动工具、LED照明、工业及仪表等领域。
深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于2012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2660。茂硕电源系集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SPS开关电源、LED驱动电源、光伏逆变器、光伏发电等的新能源解决方案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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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于2016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300582,主要从事LED驱动电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高性价比的智能化LED照明驱动电源及其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大功率LED驱动电源、小功率LED驱动电源、中功率LED驱动电源等。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于2017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2885,主要从事磁性元器件、电源及特种变压器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产品主要包括逆变器、高频电感、特种电抗器等。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于2021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88676,主要从事应用于新能源、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面向中高端市场的新能源(含风能、太阳能、智能电网等)、高端装备(含轨道交通、海洋工程等)、节能环保(含高效节能等)等领域,主要为新能源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及节能环保产业的关键电气设备。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徐州市,于202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603097,专业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含干式变压器、油浸式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及电气成套设备等。
(三)发行人竞争优势
1、国际客户资源及本土化、定制化服务优势
公司坚持走国际化、多元化道路,将自身定位为与国际企业竞争与合作的伙伴,培育国际竞争力。公司把走出去为客户提供本土化、定制化贴身服务和产品作为市场开发和品牌推广的指导方针,构建国际化销售网络和全链条服务体系,从销售服务、局部出海升级为产能数字化工厂出海,在东南亚、北美地区布局生产基地,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产品服务,逐步构建海外供应链体系。
公司以广东佛山为公司总部,在美国、日本、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墨西哥、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投资设立公司,负责当地市场开拓、售后服务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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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制造,已经初步建成了辐射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销售网络和生产基地,更好地服务本地客户,并发掘新的市场机会。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长期稳定、高端的客户群体,包括宜家、家得宝、日立、明电舍等。公司聘用本地销售及服务人员,组建具有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的业务团队,为当地客户提供本土化、定制化服务,并根据市场需求设立仓储中心,缩短交货周期,提升客户黏性。通过与诸多国内外知名客户长期紧密合作,公司形成了快速获知行业新需求、快速开发新产品、快速投放市场的研发体系,成为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多系列产品和服务专业电源供应商。
2、研发与技术优势
公司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坚持以市场、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不断获得性能优异、成本较低的技术、工艺,并及时推出高附加值的新产品。
通过多年来与行业内众多国内外知名公司紧密合作,公司把握新技术发展方向,形成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和流程。公司根据市场调研和客户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采用西门子及PTC先进的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对开发流程进行优化和整合,大幅提高了新产品的研发效率,缩短了产品开发时间。研发的新产品获得客户广泛好评。
目前公司拥有四百余项专利,鉴于公司优秀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被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伊戈尔电力、伊戈尔电子、吉安伊戈尔等子公司被当地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等单位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有助于公司以合适的价格及时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不断扩大产品线,提高现有客户的业务量并吸引新客户,增强公司产品的综合竞争力。
3、丰富的产品线及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产品主要为能源产品、照明产品及其他等,细分产品众多,广泛应用于工业及消费领域的各类电子电器、电气设备。公司具备针对不同下游细分市场提供个性化需求的产品和方案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根据客户的需求扩展自身产品线,全方位满足各类客户需求。国内和国际知名客户制定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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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入制度,对制造过程、产品质量、技术参数和环保都有严格要求。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ECQ QC080000:2017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和ISO/IATF16949:2016汽车行业质量体系认证。公司可根据产品销售区域的要求,将相关产品分别通过多种国际、国内质量与安全认证。多年来,公司将质量管理始终贯穿产品研发、原材料采购、生产、储存、运输全过程,通过纵向整合采购、生产、销售体系,对生产制造流程不断革新及优化,坚持精益生产管理方式,生产线模块化,提高生产自动化程度,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4、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优势
为更好地开拓市场和服务客户,公司陆续在全球多国建立子公司,已经初步建成了辐射中国、美国、日本、欧洲和东南亚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销售网络。在全球化布局中,公司通过设立境外生产基地,提供境外销售及服务,为客户提供国际化服务,并根据市场需求设立仓储中心,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为响应客户快速变化的需求,应对多变的市场,公司将每个事业部作为独立、完整的生产单位,全面负责产品研发、生产和自主采购,各事业部拥有完整的生产系统。该组织架构有利于各类产品形成专业化的研发、制造能力,从而在短时期内集中公司资源实现某类产品的大规模生产能力,赢得市场先机。
公司在长期经营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不断改善生产流程及制造工艺,提高生产效率,追求精益生产。公司深刻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多种备选解决方案,在各产品种类形成了规模化生产、供应能力,保证了公司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
5、管理团队及人才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在电气制造行业拥有丰富的从业经历,多年来专注于电源细分领域,在公司长期经营管理中形成了明确的分工、协作关系。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品质管理、销售管理、产品开发等经验,对于行业政策和未来发展趋势具有很好的把握和理解,对公司有清晰的战略定位。
在共同价值观的基础上,公司管理团队始终保持开放和分享的心态,不断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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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国内外行业优秀人才加入核心团队,制定和实施储备干部培养计划,使核心管理团队不断壮大完善,通过打造阶梯化人才团队为企业持续发展扩张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经营模式
公司专注于工业及消费领域用电源及电源组件,前瞻性地发现和理解电源领域最新的市场需求,开展多领域的技术研发,采用西门子及PTC先进的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对开发流程进行优化和整合,大幅提高了新产品的研发效率,缩短了产品的开发时间,以此推动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开发,适应不同细分行业需求。在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的基础上,公司形成了以研发为主导,采购、生产、销售相辅相成、协调统一的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主要从市场前沿需求和发展方向进行自主研发以及在现有技术基础上进行技术的更新迭代,通常根据产品的应用环境、技术指标等研制技术解决方案与产品方案,并试制出样品,经过相关检测后进行产品认证,产品认证通过后,公司开始组织生产。研发流程包括研发立项、产品研制、产品确认等阶段。其中,立项阶段根据自身市场调研及市场需求提出立项申请并评审;产品研制阶段包括拟定方案、确认规格书、样品试制、测试及确认等;产品确认阶段包括小批试产、反馈、完善方案、资料整理等。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等物资由采购管理部统一规划。公司通过执行合格供应商遴选、认证程序和供应商考核制度,选择资质齐全的正规企业作为供应商候选单位。当选择出价格、质量、安全、供应能力等各方面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后,公司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并与之保持长期的合作关系。供应链部根据生产计划需求、其他部门申购需求以及库存情况等供应信息,运用ERP系统统一编制采购计划,确定最佳采购和存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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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订单生产,即根据所获得的订单由公司自行组织生产。由于不同客户所需产品的规格、型号等不同,公司需要根据订单情况来确定生产计划。另外,对于部分可以通用的照明电源等,除订单生产外,公司亦根据市场预测,提前进行备货生产,以合理利用产能。公司具体生产活动由各事业部组织进行,各事业部的生产部门均拥有完整的生产系统,包括生产、工程、品管、物控、设备管理等,已形成独立、完整的生产制造管理流程和专业化的制造能力。
4、销售模式
公司始终以全球视野看待企业发展与资源配置,坚持走国际化、多元化道路,已经初步建成了辐射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销售网络。公司的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服务于行业头部客户,以便减少中间环节,有利于控制销售渠道风险,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并及时向公司研发生产部门反馈,有利于公司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不断推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新产品。
由于境外市场为公司的重要销售市场,为更好地开拓和服务境外客户,公司陆续在美国、日本、新加坡等主要境外销售地区设立子公司,逐步建成了辐射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销售网络。
(二)公司主要产品
1、能源产品
(1)新能源用变压器
新能源用变压器主要应用于光伏发电等领域,产品主要包括:配套于光伏逆变器的高频磁性器件(高频电感)、应用于光伏发电并网的升压变压器以及其他电能转换产品。高频磁性器件是光伏逆变器设备储能和能源转换的核心元器件,公司产品具有噪音小、稳定性高等特点,已连续多年为国内知名主流光伏逆变器厂商大批量供货。光伏升压变压器是光伏电站中升压并网的关键器件,公司产品具有转换效率高、稳定性好、恶劣环境适应力强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国内外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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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凭借过硬的技术实力、产品质量和规模化的生产能力,公司也是国内较早打入美国、日本、欧盟等主要光伏市场的厂商。
(2)工业控制用变压器
公司的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主要应用于节能、环保型设备以及医疗、安防、数据中心等设备的配套,产品包括:移相变压器、干式变压器、方形变压器、环形变压器、工业电源等。该类产品对电压调整率、阻抗电压、移相角度、电压精度、谐波、使用环境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大部分属于定制类产品。工业控制用变压器产品的客户主要是国际、国内一流的工业控制设备制造商,如日立、明电舍、博世、罗克韦尔、施耐德等。
2、照明产品
(1)照明电源
公司的照明电源产品主要配套于商业、家居及户外的照明灯具,客户主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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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厂商、室内及室外照明工程承包商。照明电源产品既包括标准产品,也包括定制化产品。公司一直以来持续提升竞争力以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产品设计、及时交付等综合服务能力的高标准需求。公司深耕照明电源领域多年,是国内少数同时与宜家、家得宝、驰勒等国际知名企业形成长期稳定战略合作的企业。
(2)照明灯具
公司的灯具产品主要面对北美市场,主要为定制类产品,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设计开发相对应的灯具产品,具体包括吸顶灯、卫浴灯、吊灯、筒灯等室内产品以及低压景观灯等户外产品,主要客户为北美的大型建材商超及灯具品牌商等。
3、其他产品(孵化业务)
(1)车载电感、车载电源
车载升压电感主要应用于纯电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及氢燃料电池车等新能源汽车。公司的车载升压电感在国内率先采用PPS一体注塑成型技术,使产品综合体现高可靠性、机械强度、绝缘性及良好的散热性等特点,同时有效减少材料的使用,实现了轻量化、小型化及低成本化,有效提升了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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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电源包含DC/DC和OBC,作为小三电的核心部件主要应用在新能源汽车里。DC/DC作为直流转换器,可专为24V或12V电池充电,为车灯、雨刷、音响、空调以及转向助力等供电。OBC的工作模式是AC转DC,作为车载充电机,是新能源汽车重要的慢充充电模式,可广泛应用于纯电动汽车及混合动力汽车上。公司车载电源具有高效、高可靠性、体积小、重量轻等特点。
(2)储能装置、充电桩
公司的储能装置主要应用于用户侧工商业储能及大型储能电站,产品形式包括机柜式储能系统、集装箱式储能系统。公司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品类有超级充电集、交流充电桩、直流一体式充电桩、直流分体式充电机以及共直流母线式光储充一体化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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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品销售情况
1、按产品类别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能源类产品 | 新能源 变压器 | 72,675.97 | 68.08% | 279,482.08 | 60.76% | 212,623.56 | 58.80% | 127,593.80 | 45.47% |
工业控制变压器 | 11,153.47 | 10.45% | 57,338.83 | 12.47% | 50,032.64 | 13.84% | 56,964.50 | 20.30% | |
照明类产品 | 18,093.35 | 16.95% | 97,834.87 | 21.27% | 81,171.31 | 22.45% | 85,085.00 | 30.32% | |
其他 | 4,830.59 | 4.53% | 25,303.93 | 5.50% | 17,781.91 | 4.92% | 10,944.75 | 3.90% | |
合计 | 106,753.38 | 100.00% | 459,959.71 | 100.00% | 361,609.43 | 100.00% | 280,588.05 | 100.00% |
2、按销售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5年1-3月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境内 | 72,944.68 | 68.33% | 324,250.13 | 70.50% | 263,481.59 | 72.86% | 188,101.26 | 67.04% |
境外 | 33,808.70 | 31.67% | 135,709.58 | 29.50% | 98,127.83 | 27.14% | 92,486.79 | 32.96% |
合计 | 106,753.38 | 100.00% | 459,959.71 | 100.00% | 361,609.43 | 100.00% | 280,588.05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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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只
年度 | 项目 | 照明类产品 | 能源类产品 | |
工业控制用变压器 | 新能源用变压器 | |||
2025年1-3月 | 产能 | 2,100 | 130 | 115 |
产量 | 1,798 | 114 | 102 | |
产能利用率 | 85.62% | 87.69% | 88.70% | |
销量 | 1,661 | 103 | 96 | |
产销率 | 92.40% | 90.35% | 94.12% | |
2024 年度 | 产能 | 8,500 | 550 | 450 |
产量 | 8,479 | 528 | 401 | |
产能利用率 | 99.75% | 96.00% | 89.11% | |
销量 | 7,869 | 492 | 380 | |
产销率 | 92.81% | 93.18% | 94.76% | |
2023 年度 | 产能 | 6,000 | 550 | 440 |
产量 | 5,576 | 544 | 438 | |
产能利用率 | 92.93% | 98.91% | 99.55% | |
销量 | 5,402 | 503 | 430 | |
产销率 | 96.88% | 92.46% | 98.17% | |
2022 年度 | 产能 | 5,000 | 550 | 430 |
产量 | 4,215 | 500 | 393 | |
产能利用率 | 84.30% | 90.91% | 91.40% | |
销量 | 3,786 | 448 | 386 | |
产销率 | 89.82% | 89.60% | 98.22% |
(五)主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等。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175,801.17万元,累计折旧为37,859.7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137,941.42万元。
公司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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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类别 | 原值 | 累计折旧 | 净值 | 成新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84,194.00 | 9,470.06 | 74,723.94 | 88.75% |
机器设备 | 74,733.75 | 18,929.61 | 55,804.14 | 74.67% |
运输工具 | 2,036.52 | 859.14 | 1,177.38 | 57.81%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4,836.89 | 8,600.94 | 6,235.95 | 42.03% |
合计 | 175,801.17 | 37,859.75 | 137,941.42 | 78.46% |
2、房屋建筑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情况如下:
(1)境内自有房产
序号 | 所有权人 | 证号 | 地址 | 用途 | 建筑面积(㎡) | 他项权利 |
1 | 佛山市伊戈尔电力装备有限公司 | 粤(2025)佛顺不动产权第0026154号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居委会环镇东路4号 | 工业 | 95,208.14 | 无 |
2 | 吉安伊戈尔 | 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705号 | 吉安县工业园盘龙路与朝阳路交叉西南角(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3#综合楼) | 工业 | 6,726.15 | 无 |
3 | 吉安伊戈尔 | 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707号 | 吉安县工业园盘龙路与朝阳路交叉西南角(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2#综合楼) | 工业 | 3,360.75 | 无 |
4 | 吉安伊戈尔 | 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708号 | 吉安县工业园盘龙路与朝阳路交叉西南角(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1#综合楼) | 工业 | 6,991.23 | 无 |
5 | 吉安伊戈尔 | 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709号 | 吉安县工业园盘龙路与朝阳路交叉西南角(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油箱厂) | 工业 | 3,675.00 | 无 |
6 | 吉安伊戈尔 | 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710号 | 吉安县工业园盘龙路与朝阳路交叉西南角(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厂房) | 工业 | 33,488.06 | 无 |
7 | 吉安伊戈尔 | 赣(2018)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4711号 | 吉安县工业园盘龙路与朝阳路交叉西南角(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铁芯配套车间) | 工业 | 2,032.67 | 无 |
8 | 吉安伊戈尔 | 赣(2021)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631号 | 吉安县工业园盘龙路与朝阳路交叉西南角(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二期厂房 | 工业 | 46,780.89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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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所有权人 | 证号 | 地址 | 用途 | 建筑面积(㎡) | 他项权利 |
9 | 吉安伊戈尔 | 赣(2021)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632号 | 吉安县工业园盘龙路与朝阳路交叉西南角(吉安伊戈尔电气有限公司)二期宿舍 | 工业 | 11,404.07 | 无 |
10 | 安徽能启 | 皖(2024)寿县不动产权第0173828号 |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兴业大道与寿州大道交口西南侧 | 工业 | 12,268.9 | 抵押 |
11 | 安徽能启 | 皖(2024)寿县不动产权第0173830号 |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兴业大道与寿州大道交口西南侧 | 工业 | 18,144 | 抵押 |
12 | 安徽能启 | 皖(2024)寿县不动产权第0173839号 |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兴业大道与寿州大道交口西南侧 | 工业 | 36,316.46 | 抵押 |
13 | 吉安磁电科技 | 赣(2025)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957号 | 吉安县朝阳路西侧地块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一 | 工业 | 16,633.29 | 无 |
14 | 吉安磁电科技 | 赣(2025)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956号 | 吉安县朝阳路西侧地块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二 | 工业 | 11,399.17 | 无 |
15 | 吉安磁电科技 | 赣(2025)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955号 | 吉安县朝阳路西侧地块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三 | 工业 | 19,324.62 | 无 |
16 | 吉安磁电科技 | 赣(2025)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958号 | 吉安县朝阳路西侧地块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辅助用房 | 工业 | 959.039 | 无 |
17 | 吉安磁电科技 | 赣(2025)吉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959号 | 吉安县朝阳路西侧地块伊戈尔磁电科技有限公司门卫室 | 工业 | 74.88 | 无 |
(2)境外自有房产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境外子公司E&R拥有坐落于4704 AllianceStreetHaltom City, TX 76117、4709 SPECIAL PATHWAYHaltom City, TX 76117的两处房产。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上述境内外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的纠纷。
3、主要房产租赁情况
(1)境内租赁房产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租赁的境内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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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租方/实际使用方 | 出租方 | 坐落位置 | 租赁面积(㎡) | 租赁 用途 | 租赁期限 |
1 | 吉安磁电上海分公司 | 上海品才实业有限公司 | 上海市嘉定区众仁路375号勇立大厦2#楼(沿金通路商业楼)2层8219室 | 84.77 | 办公 | 2023.11.05- 2026.11.04 |
2 | 鼎硕同邦 | 添好工艺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龙腾社区添好工业区4栋厂房二、三、四层 | 9,066 | 研发、生产、办公 | 2024.01.01- 2028.12.31 |
3 | 广东英备特 | 中山市星极北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中山市民众街道接源村浪源路4号众富科创园二期1栋1-4层 | 16,800 | 生产 | 2025.03.10- 2028.02.29 |
4 | 伊戈尔电力 | 佛山市鹏之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顺江社区环镇东路55号二栋八楼B区及车位 | 1,980 | 研发、办公 | 2022.06.15- 2028.06.14 |
5 | 广东英备特西安分公司 | 西安理工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瞪羚路26号西安理工大学科技园B座三层 | 335.17 | 办公 | 2025.01.01- 2026.12.31 |
6 | 广东英备特西安分公司 | 西安理工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瞪羚路26号西安理工大学科技园C座一层 | 773.6 | 办公 | 2025.01.01- 2026.12.31 |
7 | 广东英备特西安分公司 | 西安理工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新区瞪羚路26号西安理工大学科技园B座三层 | 103.94 | 办公 | 2025.01.01- 2025.12.31 |
8 | 伊戈尔电力 | 佛山市宏恒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林港工业园新业二路5号 | 12,000 | 生产 | 2024.07.30- 2027.07.29 |
9 | 鼎硕同邦 | 添好工艺制品(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龙腾社区添好工业区厂房(石岩街道2852号添好工业区一楼钢结构厂房) | 420 | 生产 | 2025.02.01-2025.12.31 |
上述第1项租赁房产为夹层,无房屋产权证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述第2、4、9项租赁房产的产权人已就上述房屋办理了产权证书;出租方非产权人的,已取得产权人同意或授权出租方出租相应房屋的证明文件,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上述第3、5、6、7项租赁房产,出租方尚未提供租赁房产的产权证明和/或房产权利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上述第8项租赁房产中约6,00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无房屋产权证书,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第1、3、5、6、7、8项租赁房产的租赁瑕疵未影响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使用该等物业,如因房产所有权人未取得权属文件或转租方未取得同意转租证明或租赁房产权属纠纷等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无法继续租赁,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可寻找周边其他物业或以发行人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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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子公司自有物业替换,不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境外租赁房产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境外子公司租赁的境外房产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方/实际使用方 | 出租方 | 坐落位置 | 租赁面积 | 租赁 用途 | 租赁期限 |
1 | 日本伊戈尔 | 株式会社ツアープランナーオブジャパン | 东京都台东区上野3丁目 2番1号地上七层中的4层 | 39坪 | 办公 | 2023.08.01- 2025.07.31 |
2 | 马来西亚伊戈尔 | AUTOWAYS TRADING CO. SDN.BHD | No.18,Jalan Tiang U8/92,Bukit Jelutong Industrial Estate, Seksyen U8,40150 Shah Alam, Selangor Darul Ehsan | 土地5,579㎡,总建筑面积92,615平方英尺 | 生产 | 2023.06.01- 2026.05.31 |
3 | NET | Parque La Puerta,S.A.de C.V. | Parque Industrial La Puerta, en el Municipio de Santa Catarina, Nuevo Leon | 2,494㎡ | 仓库 | 2023.08.03- 2026.01.31 |
4 | 美国新能源 | TUP Wingren Plaza,LP | 4225 Wingren Drive, Suite 214, Irving, Texas, 75062 | 2,105平方英尺 | 办公 | 2023.03.01- 2026.03.31 |
5 | 美国新能源 | Mark IV Owner LLC | Mark IV Distribution Center5651 Mark IV Parkway Fort Worth, Texas 76131 | 122,779平方英尺 | 生产、仓库 | 2024.01.01- 2029.03.31 |
6 | NET | CANALES COLABORATIVO Y COMERCIO JUSTO SAS DE CV. | blvd José Musa de León, no.2475,Fraccionamiento Valle Real | 35㎡ | 办公 | 2024.01.01起8个月,到期后以每月自动续期的方式续期,如需取消,至少需提前30天通知 |
7 | 德国伊戈尔 | Regus Management GmbH | Regus, Hanauer Landstraβe Hanauer Landstraβe 291/B 60314, Frankfurt am Main | 81.09㎡ | 办公 | 2024.12.01- 2026.05.31 |
8 | 泰国伊戈尔 | Than Asset and Property Co., Ltd. | 102/18,村7,鲍文区,是拉差县,春武里府 | 11,630㎡ | 生产 | 2024.02.15-2027.03.14 |
9 | 费城伊戈尔 | ICBP IV HOLDINGS 5, LLC | 1600 Wilson Way, Suite 1612, Smyrna, Georgia 30082 | 4,525平方英尺 | 办公、仓储 | 2024.07.01起37个月 |
10 | 泰国伊戈尔 | Than Asset and Property Co., Ltd. | 102/20,村7,鲍文区,是拉差县,春武里府 | 15,480㎡ | 生产 | 2025.03.15- 2028.03.14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境外子公司合法使用该等租赁房产,无重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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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取得从事主要业务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行政许可、备案、注册或者认证等,不存在被吊销、撤销、注销、撤回的重大法律风险,不存在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六、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公司将持续围绕“2+X”战略布局,以能源产品和照明产品为基础,同时布局车载电源、车载电感、储能及充电桩等新的应用领域。聚焦主营业务,在现有产品的上下游进行延伸,向新的产品和市场区域渗透,不断扩充业务版图。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在技术和产品研发上持续投入,吸引高端研发人员,完善产品和技术体系,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二)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将围绕既定的五年目标以及三年战略规划,持续聚焦主营业务,积极推进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传统业务稳健发展、孵化业务快速发展。市场端,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探索新的市场机会,与产业链上下游的合作伙伴共同推动业务的发展。产品端,通过深入市场,明确需求,扩充产品品类,弥补产品类型缺失,更好满足不同客户群的需求。
七、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最近一期末发行人持有的财务性投资余额的具体明细、持有原因、对外投资情况以及个别投资不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论证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相关科目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账面价值 | 具体内容 | 占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是否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
交易性金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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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账面价值 | 具体内容 | 占归母净资产比例 | 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 是否属于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 |
融资产 | |||||
其他应收款 | 5,113.23 | 主要由押金保证金、出口退税款及应收暂估款等款项构成 | 1.57% | 否 | 否 |
其他流动资产 | 23,995.68 | 主要为待抵扣进项税额 | 7.37% | 否 | 否 |
债权投资 | - |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61.92 | 公司对联营企业安和威的投资 | 0.54% | 否 | 否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989.68 | 公司对杰克明(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创钰铭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能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 | 0.61% | 对佛山创钰的投资为是,其余为否 | 否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84.43 | 主要为预付土地款和预付设备款 | 1.87% | 否 | 否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5,074.81 | 主要为银行大额存单 | 1.56% | 否 | 否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投资企业 | 2025年3月31日金额 |
1 | 杰克明(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 |
2 | 佛山创钰铭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63.30 |
3 | 宿迁能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 26.38 |
合计 | 1,989.68 |
杰克明(上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电子元器件、电子专用材料、半导体照明器件及照明器具等相关业务,宿迁能曦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储能电站建设运营业务,均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佛山创钰铭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2022年与广州创钰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佛山市南海区双创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广东三雄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的产业基金,属于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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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总额为1,863.30万元,占2025年3月31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57%,远低于30%。因此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二)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或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八、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一)未决诉讼、仲裁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以合理预见的第三方针对其重要资产、权益和业务等事项提出的、可能对本次发行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
(二)处罚情况
1、报告期内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报告期内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或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违法违规情况
2024年4月1日,伊戈尔电力的高频车间发生一起安全生产方面的事故。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政府部门认定上述生产安全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伊戈尔作出行政处罚并罚款51万元。事故发生后伊戈尔电力积极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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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妥善处理,已整改完毕并已履行罚款缴纳义务,不属于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障碍。
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与法规,合法经营,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年度 | 分红方案 (含税) | ①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 ③现金分红比例=①/② |
2022年度 | 10股派2.50元 | 7,541.30 | 19,144.69 | 39.39% |
2023年度 | 10股派3.00元 | 11,567.39 | 20,932.27 | 55.26% |
2024年度 | 10股派3.00元 | 11,680.56 | 29,252.11 | 39.93% |
合计 | 30,789.25 | 69,329.07 | 4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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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政策支持新能源电力设备行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持和引导新能源电力设备行业发展。2022年6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规划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政策明确指出我国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目标,有助于全面加快电力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同时,《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加快电力装备绿色低碳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有助于推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向智能化、节能化、绿色化的方向发展,促进下游需求的持续增长。
展望未来,在“碳中和”的目标下,光伏产业将会迎来长远的发展机遇,未来全球太阳能总装机容量有望继续快速增长。
2、全球电网建设迎来高景气,海外市场电力设备需求旺盛
近年来全球电力需求持续增长,叠加新能源并网以及老龄化电网的更新改造需求,全球电网建设迎来高景气。
目前,美国、欧盟等多个国家或地区已通过相关法案刺激能源及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了配网变压器等电力设备的投资需求,同时,随着AI算力的高速发展,大量数据中心的建设也带来用电量的激增。然而欧美等国普遍存在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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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老龄化问题,存在超期运行的情况,影响用电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电力设备面临新一轮更换周期,存在迫切的现代化改造需求,以便满足新增的电力需求。但部分国家本土电力设备供给无法满足其新增的电力设备需求,由于供不应求,相关电力设备的交货周期正在不断拉长。根据国际能源署数据,2031年至2040年在APS场景下全球电网投资将达到7,750亿美元/年,远高于2023年至2030年年均5,000亿美元的投资规模。全球国家对电力设备投资的增大及部分区域自身产能的短缺将为我国电力设备制造行业创造较大的市场机遇。
3、公司聚焦双轮驱动和全球化布局的发展战略,积极发展主业目前公司聚焦能源、信息行业,应用电力电子技术,成为向全球市场提供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的一流科创企业。公司具备针对不同下游细分市场提供个性化需求的产品和方案能力,不断推出新产品,根据客户的需求扩展自身产品线,全方位满足各类客户需求。为更好地开拓市场和服务客户,公司积极开展全球化布局。公司陆续在多国建立子公司,已经初步建成了辐射中国、美国、日本、欧洲和东南亚等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销售网络;同时,公司通过设立境外生产基地,提供境外销售及服务,为客户提供国际化服务,并根据市场需求设立仓储中心,快速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在技术和产品研发上持续投入,吸引高端研发人员,完善产品和技术体系,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巩固公司市场地位,适应公司产能发展,把握行业发展机遇为巩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公司聚焦能源、信息行业产品布局并坚持全球化经营的发展战略。在产品线方面,公司围绕主业不断推出新产品,已成功孵化车载电源、车载电感、储能及充电桩等新的业务线。在制造能力方面,公司在全球已建成及在建多个生产基地,并逐步实现数字化智能制造,以满足客户的产能需求。当前海外市场部分国家出现变压器供需错配的情况,需求端体现在电网老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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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新能源并网需求、制造业回流等,供给端体现在劳材双缺和扩产动能不足,导致产品交付周期延长,海外订单外溢。公司抢占风口,加速海外产能布局,未来将直接辐射海外客户。
因此,公司需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产能转换能力,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不断丰富产品种类,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巩固公司市场地位。
2、提升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稳定公司股权结构,提升市场信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由公司控股股东麦格斯全额认购,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夯实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基础。
同时,控股股东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公司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体现了大股东支持公司稳定发展的强大决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市场形象,提升公司整体投资价值,提升市场信心,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上升。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缓解经营性现金流压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以及产品在新能源应用领域进一步布局提供有力资金支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增强。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麦格斯,麦格斯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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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发行价格确定为13.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①派送现金红利:P
=P
-D;
②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③派送现金红利和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2025年4月18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92,431,791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079,900股后的389,351,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13日。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发行价格由“13.83元/股”调整为“13.53元/股”。发行数量由“不低于21,691,97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153,289股(含本数)”调整为“不低于22,172,9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954,915股(含本数)”。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13.53元/股确定,拟发行股数不低于22,172,9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954,915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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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区间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限售期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程序。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麦格斯直接持有公司93,272,7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肖俊承直接持有公司11,599,2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6%;肖俊承通过麦格斯和个人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26.72%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低于22,172,9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954,915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麦格斯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肖俊承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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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七、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八、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麦格斯持有公司93,272,7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77%,实际控制人肖俊承直接持有公司11,599,26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肖俊承通过麦格斯和个人持股方式合计持有公司26.72%的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低于22,172,9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954,915股(含本数),全部由控股股东麦格斯认购。按本次股票发行下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将超过3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本次发行对象麦格斯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将触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麦格斯和实际控制人肖俊承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已批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
九、本次发行已经履行的程序及尚需呈报有关部门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于2024年12月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2月25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5月9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与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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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公司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对控股股东麦格斯及实际控制人肖俊承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进行信息披露。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已披露的交易之外,公司与麦格斯及实际控制人肖俊承之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
十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摘要
公司与麦格斯于2024年12月9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签订主体
发行人(甲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方(乙方):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
(二)认购方式、金额及数量
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拟发行股数不低于21,691,97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153,289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甲方总股本的30%。
甲方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由乙方以人民币现金的方式全额认购,即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低于21,691,974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153,289股(含本数),认购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
在上述发行股票数量范围内,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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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三)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3.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甲方股票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①派送现金红利:P
=P
-D;
②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③派送现金红利和送股或转增股本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四)认购款的缴纳、验资及股份登记
在甲方就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乙方应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认购资金足额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该专门账户验资完毕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本次发行的全部认购价款余额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甲方应指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条件的审计机构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价款的缴付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在乙方按照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支付认购价款后,甲方应根据本次发行情况及时修改其现行的公司章程,并至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甲方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乙方申请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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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五)限售期
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满之后,乙方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所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本合同由甲方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乙方盖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并须在下列条件全部获得满足的前提下方生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全部事项;
(2)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
上述条件均满足后,以最后一个条件的满足日为本合同的生效日。
合同生效条件任一项确定无法满足时,或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主动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合同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所作承诺、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的,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由此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相关约定,守约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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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采取补救措施。
如乙方未在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认购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应付未付认购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逾期支付超过30日,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本合同生效前,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甲方有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发行事宜审核政策的调整情况调整或取消本次发行方案,甲方无需就此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次发行因任何原因未获主管机关(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注册/批准,或者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等终止本次发行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双方为本次发行、认购股份事宜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八)发行人陈述与保证
就本次发行,发行人向认购人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系发行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发行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发行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发行人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发行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亦无足以妨碍或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或有负债事项;
(4)发行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认购人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九)认购人陈述与保证
就认购人认购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认购人向发行人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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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购人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并已取得现阶段所必须的授权或批准,本合同系认购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认购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会导致认购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也不存在与认购人既往已签订的合同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3)认购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发行人共同妥善处理本合同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认购人在本合同生效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5)乙方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期满之后,乙方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的转让和交易按照届时有效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所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甲方分配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十二、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代码C38),主营业务为工业及消费领域用电源及电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项目投资。
公司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不属于落后产能或存在产能过剩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二)关于募集资金投向与主业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工业及消费领域用电源及电源组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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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为新能源用变压器、工业控制用变压器、照明类产品等。本次向控股股东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全部投向主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缓解经营性现金流压力,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以及产品在新能源应用领域进一步布局提供有力资金支持,是围绕公司既有业务进行的,不涉及开拓新业务、新产品的情形。因此,本次发行符合《注册办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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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1、巩固公司市场地位,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聚焦能源、信息行业产品布局并坚持全球化经营的发展战略。在产品线方面,公司围绕主业不断推出新产品,已成功孵化车载电源、车载电感、储能及充电桩等新的业务线。在制造能力方面,公司在全球已建成及在建多个生产基地,并逐步实现数字化智能制造,以满足客户的产能需求。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保证公司战略布局的实施,助力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巩固公司市场地位。
2、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提升投资者信心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公司价值的判断,公司控股股东麦格斯将全额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夯实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的基础。
同时,控股股东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公司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体现了大股东支持公司稳定发展的强大决心,有利于增强二级市场投资者对公司的预期,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优化资本结构,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缓解经营性现金流压力,提升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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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产品在新能源应用领域进一步布局提供有力资金支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增强。
(二)可行性分析
1、本次发行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政策导向
公司本次向控股股东麦格斯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条件,也符合鼓励大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票和长期资金入市的监管政策导向,在法规和政策上具有可行性。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投入使用后,能够有效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满足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具备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涉及的报批事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需要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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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不涉及项目的实施准备和进展情况、预计实施时间、整体进度安排、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等情形。
五、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涉及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
六、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22,172,9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6,954,915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经测算,不高于公司流动资金缺口。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日为2023年8月4日,距本次发行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日已超过6个月,但未超过18个月。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89.07%,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后续建设。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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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业务发展带来的资金需求,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也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为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增加,公司将根据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使公司股权结构发生一定变化,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会有所增加。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高管人员结构不会发生变动。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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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资金实力得到提升,为后续发展提供保障;同时资产负债率将下降,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若仅考虑募集资金到账的影响,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可能会被摊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但募集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助于加快产能转换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保障。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量将大幅增加,能够缓解公司日益增长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流量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发生变化,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不会改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在业务和管理关系上的独立性,不会因本次发行而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会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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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结构更趋合理。本次发行能促使公司财务成本更趋合理、减轻财务成本压力,进而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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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57,125股,每股发行价格1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9,329,496.2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015,280.3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8,314,215.9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23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518Z0037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已实施完毕并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公司将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96.0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专户银行 | 募集资金账户 | 初始存入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备注 |
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支行 | 44501001040054779 | 38,552.95 | -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757905135410288 | - | - | 已销户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 757900173610688 | 8,278.47 | - | 已销户 |
合计 | 46,831.4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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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14号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671,636股,每股发行价格13.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82,768,878.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992,740.95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62,776,137.8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账,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518Z0116号《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总户 | 专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暂时 补流 | 银行存款 | 合计 | 备注 |
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 757906448310809 | - | - | 610.04 | 610.04 |
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南海分行 | 44501001040058937 | - | - | 416.51 | 416.51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 757906017310616 | - | 12,000 | 964.57 | 12,964.57 |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大良支行 | 12580078801300000106 | - | - | - | - | 已销户 |
募集资金总户
募集资金总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北滘支行 | 757900173610616 | 116,277.61 | - | - | - | 已销户 |
合计
合计 | 116,277.61 | 12,000 | 1,991.12 | 13,991.12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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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6,831.4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6,923.41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0年度:8,936.02万元;2021年度:10,757.05万元;2022年度:16,861.93万元;2023年度:10,368.41万元。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 (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 | 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 | 38,552.95 | 38,552.95 | 38,644.94 | 38,552.95 | 38,552.95 | 38,644.94 | 91.99 | 2022年10月13日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8,278.47 | 8,278.47 | 8,278.47 | 8,278.47 | 8,278.47 | 8,278.47 | 0.00 | 不适用 |
合 计 | 46,831.42 | 46,831.42 | 46,923.41 | 46,831.42 | 46,831.42 | 46,923.41 | 91.99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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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3月31日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16,277.61万元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03,573.34万元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3年8-12月:22,540.44万元;2024年度:75,957.32万元;2025年1-3月:5,075.57万元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57,834.44 | 57,834.44 | 58,356.80 | 57,834.44 | 57,834.44 | 58,356.80 | 522.36 | 2025年8月31日 |
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22,436.25 | 22,436.25 | 22,067.55 | 22,436.25 | 22,436.25 | 22,067.55 | -368.70 | 2025年8月31日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5,113.58 | 25,113.58 | 12,255.65 | 25,113.58 | 25,113.58 | 12,255.65 | -12,857.93 | 2025年8月31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0,893.34 | 10,893.34 | 10,893.34 | 10,893.34 | 10,893.34 | 10,893.34 | 0 | 不适用 |
合 计 | 116,277.61 | 116,277.61 | 103,573.34 | 116,277.61 | 116,277.61 | 103,573.34 | -12,7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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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金额2,714.48万元和发行费用284.48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3]518Z0890号《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1日结项,目前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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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亿元,已归还募集资金账户金额为8,000万元。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金额为12,00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按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全部到期赎回。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03,573.34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89.07%,尚未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后续建设。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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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
实际项目名称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
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 98.4% | 预计达产后净利润5,607.11万元/年 | -64.14 | 8,426.42 | 11,833.91 | 20,196.19 | 是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 计 | -64.14 | 8,426.42 | 11,833.91 | 20,196.19 |
注: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中压直流供电系统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智能箱变及储能系列产品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目前不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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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不适用。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1月30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4年12月9日出具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100Z1051号),其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后附的伊戈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编制,公允反映了伊戈尔公司截至2024年11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5年3月27日出具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248号),其鉴证结论为:“我们认为,后附的伊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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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伊戈尔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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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行业和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业务发展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包括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以及下游照明、新能源、装备制造和数据中心等行业的发展状况、景气程度与产业政策调控等。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不佳,下游行业景气度降低或投资需求缩减,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将被削弱。若国内外市场产能迅速扩张,政府可能出台控制或调整产业政策,这将对公司业务经营与盈利产生不利作用,加大公司运营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国家大力倡导节能环保以及智能电网的建设,相关市场规模迅速扩张,吸引国内外众多企业纷纷涌入,未来新竞争者或将大量涌现。近年来,国际知名厂商在我国设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工业及消费领域电源产业。国内一批实力较强企业也积极布局,市场竞争愈发激烈。若公司决策失误、市场拓展不力、技术与生产水平不能持续保持先进性,或市场供求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将会面临不利的市场竞争局面,甚至会影响到公司的生存和长远发展。
(三)贸易环境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78%、27.03%、
29.26%和31.20%。鉴于海外市场电力设备需求强劲,公司加大国际业务布局,加速拓展海外版图,先后于马来西亚、泰国、美国、墨西哥等地设立生产基地。然而,近年来国际贸易形势波谲云诡,贸易保护主义逐渐抬头,国际贸易环境充满不确定性,可能影响到公司拓展海外市场的进程,对公司持续扩大国际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管理风险
公司多年来深耕北美、欧洲、日本等境外市场,品牌知名度稳步攀升。国际化运营在带来广阔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对公司综合管理水平提出了挑战,尤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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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研发的创新性、质量把控的精准度、响应客户需求的敏捷度、团队建设的高效性,以及本地化生产与服务的融入度等诸多维度,均需具备过硬的一体化管理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质量控制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将迎来新的挑战。如果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管理水平不能适应自身经营规模快速增长的变化,可能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内部管理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在85%以上,占比较高。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铜材、硅钢片/铁芯、电子元器件等,报告期内,该三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5.61%、47.59%、46.93%和50.03%。主要原材料中,铜材和硅钢片为大宗商品,其采购价格受近年来大宗商品市场影响。未来,如果铜材、硅钢片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的技术研发涉及电力电子技术、电磁仿真技术、热动力技术、自动化技术、工业设计技术等多项技术,综合性较强,对各项技术要求较高。公司一贯重视新技术及新产品研发,拥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行自主研发。
由于各项技术处于持续更新换代过程中,以及受自身研发条件限制,某些新技术成果可能无法按照计划完成开发,或者该技术成果在技术、性能、成本等方面不具备竞争优势,以及如果公司技术研发偏离了下游行业的技术发展方向,将导致技术研发成果无法应用于市场,从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为技术创新型企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研发与创新,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成果。公司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对自主研发成果及时申请专利保护或者软件著作权保护,并实施有力的技术保密措施。公司在技术研发及专利申请过程中无法完全知悉竞争对手相关技术研发的进展,可能会侵犯其知识产权;其他竞争者亦可能侵犯公司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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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侵犯其他竞争者知识产权,或行业内其他竞争者侵犯公司知识产权,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受产品价格下降、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折旧额增加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多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1-3月毛利率较2024年同期下降;同时,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增长,期间费用总额亦保持增长,共同导致公司2025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降低28.01%。公司新能源变压器等业务受宏观环境、上下游产业链景气度及市场竞争等多重因素影响,若面临的上述市场情况继续恶化,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76,467.73万元、120,986.86万元、180,131.06万元和141,861.99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85%、
33.07%、42.76%和36.61%。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且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新能源、工业控制及照明行业知名企业。随着公司的持续发展,如果下游行业需求动力不足,客户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从而导致公司可能面临大额计提应收账款坏账的风险,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存货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等组成。报告期各期末,存货净额分别为36,612.50万元、48,323.49万元、73,348.20万元和67,872.01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68%、13.21%、17.41%和17.52%,公司主要采用订单生产模式,保持存货余额与订单的匹配。公司已对存货充分计提了跌价准备,但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可能出现存货减值超过跌价准备计提数额的情况,从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带来不利影响。
(三)汇率变动风险
随着国际化战略的实施以及海外业务的拓展,公司报告期内分别实现境外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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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92,486.79万元、98,127.83万元、135,709.58万元和33,808.7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78%、27.03%、29.26%和31.20%。公司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日元结算。
报告期内,受各方面影响,人民币兑主要外币汇率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伴随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如果未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和日元的汇率波动幅度加大,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其他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上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以及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的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股票价格还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可能出现股价波动在一定程度上背离公司基本面的情况。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总股本规模将会增加,整体资本实力得以提升,若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在短期内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将会导致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四)长期股权投资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安和威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值为1,761.92万元,公司已根据安和威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若未来因安和威自身经营管理不善或其所处行业竞争格局出现根本变化,导致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恶化,则公司对安和威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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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可能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各募投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开发商交付房屋时间较晚,实际建设进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进度相比有所滞后,募投项目建设最新进展整体符合预期。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103,573.3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89.0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后续建设。鉴于前次募投项目尚未建设完毕,其最终建设进度存在可能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控股股东新增股票质押风险及资金短缺风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104,872,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2%;其合计质押股票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8.02%,占自身持股比例为30.01%。假设控股股东按照区间均值40,000万元金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将新股全部质押,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计质押股票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为14.46%,占自身持股比例为45.40%。
麦格斯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其中自筹资金主要通过将本次发行的新股质押至银行申请专项贷款方式筹集。若未来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或股票质押融资不及预期,可能导致资金短缺风险和股票质押风险,进而影响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和控制权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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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承诺
一、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一)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肖俊承 | 王一龙 | 刘 杰 | ||
啜公明 | 孙 阳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6
(二)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黎伟雄 | 廖章龙 | 刘德松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7
(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肖俊承 | 赵楠楠 | 黄慧杰 | ||
柳景元 | 陈丽君 | 梁伦商 |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盖章:
佛山市麦格斯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肖俊承
实际控制人签名:
肖俊承
年 月 日
1-1-99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林倩霓
保荐代表人签字:
于广忠 何尔璇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字:
朱 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0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和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总裁)签字:
李俊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字:
朱 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01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 |||||
刘劲容 | |||||
经办律师: | |||||
叶长城 | 洪英 |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102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518Z0243号、容诚审字[2024]518Z0304号、容诚审字[2025]518Z070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518Z0244号、容诚审字[2024]518Z0305号、容诚审字[2025]518Z0817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248号)及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518Z0560号)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 |||||
刘维 | |||||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 |||||
张莉萍 | 韩松亮 | 李嘉诚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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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考虑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增强对股东的长期回报能力,公司将提高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现有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聚焦能源、信息行业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产品更新,注重成本控制,持续提高产品性价比,将技术优势、成本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提升盈利能力。
2、坚持国际化战略,促进境外收入提升
公司从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业务全球化的战略目标,为更好地开拓海外市场和服务客户,陆续在美国、日本等国家建立子公司,逐步建成了辐射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销售网络。公司将进一步采取积极的措施,不断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公司的国际化收入。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约束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依照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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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一直注重投资者回报,为进一步优化分红政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三)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相关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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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该等新的监管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将切实履行前述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