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002922)_公司公告_伊戈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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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08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经与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免于提前5天通知),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伟雄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权/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授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9月30日为预留授权/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51.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3.20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35.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14元/股。《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及所涉及激励对象名单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及所涉及激励对象名单等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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