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707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 |
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77家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等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12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4年度审计进场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的计划,包括审计计划的范围、审计时间、人员安排、总体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方案等。
(三)2025年4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4年度审计初稿沟通会议,听取了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的汇报,包括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审计实施过程、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重点关注事项、关键审计事项等。
(四)2025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2024年度审计终稿沟通会议,听取了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整体审计
情况,并对会计师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
(五)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