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6 |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 公告编号:2025-022 |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多个行业。容诚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分1次。
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鹏鹤,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周俊超、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鹏鹤、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凯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本期审计费用109.26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99.3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9.933万元),上期审计费用109.263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容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