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5-02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决定于2025年4月18日在南京市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王新东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伊恩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选举王新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新东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25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监事会继续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
委员:王新东先生、凌东胜先生、王明意先生、周成柱先生、乐宏伟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王新东先生
(2)审计委员会
委员:肖幼美女士、乐宏伟先生、陈慧霞女士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肖幼美女士
(3)提名委员会
委员:周成柱先生、乐宏伟先生、伊恩江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周成柱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乐宏伟先生、肖幼美女士、陈外华先生
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乐宏伟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于2025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监事会继续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和《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凌东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凌东胜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25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监事会继续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斌先生(简历见附件)、王明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王明意先生的简历详见于2025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职工代表董事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李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任岳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聘任陈献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19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1、李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本科,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营发展部投资专员、投资者关系部IR主管、财务业务拓展部部长,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1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自2013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5年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22年10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李斌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669,061股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岳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71年7月出生,本科。1994年12月至1996年10月,任深圳天极通讯有限公司市场部业务经理;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任深圳中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计财中心融资经理;1999年5月至2001年5月,历任深圳中科智集团研发部研究员、总裁秘书;2001年6月至2012年5月,历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投资总监、海外投资科科长、电信运营科科长、电信运营投资总监等职务;自2015年5月起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
岳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岳斌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陈献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8年9月出生,本科。2011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证券事务代表助理;自2015年4月起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22年6月起至今,任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门经理。
陈献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陈献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