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_公司公告_佛燃能源: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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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情况和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与清远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华安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国通物流城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33,000.00万元,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仍以经审议的预计额度为准。(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且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1)公司与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

交易关联董事张应统先生、王颖女士、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与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回报股东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会议同意公司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5.04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已全部行权完毕,不再调整行权价格。公司董事尹祥先生、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4)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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