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002911)_公司公告_佛燃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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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5-036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下午3: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公司1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尹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8人,代表股份1,091,579,74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1294%。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1,081,525,31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3.35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10,054,4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749%。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8,981,8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692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的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3,465,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99,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15,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6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52%;反对99,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2%;弃权15,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3,449,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9%;反对11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50,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376%;反对11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88%;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1,46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4%;反对99,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65,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2%;反对99,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2%;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91,462,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反对10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2%;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6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90%;反对10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4%;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1,448,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0%;反对114,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弃权16,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50,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26%;反对114,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16%;弃权16,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3,463,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反对10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0%;弃权16,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64,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8%;反对100,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4%;弃权16,6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3,464,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4%;反对99,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65,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2%;反对99,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2%;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99,886,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9%;反对3,678,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5%;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287,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656%;反对3,678,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508%;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3,465,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5%;反对98,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66,6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74%;反对98,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0%;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03,419,6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144,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弃权1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20,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072%;反对144,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9%;弃权16,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了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0,205,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1%;反对1,357,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4%;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607,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988%;反对1,357,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176%;弃权16,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6%。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1,447,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11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6%;弃权17,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49,2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237%;反对11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49%;弃权17,1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4%。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汇报。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黄晓莉律师、廖颖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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