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明确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规定,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并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 影响金额 |
| 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 | |
| 营业成本 | 6,768,951.76 |
| 销售费用 | -6,768,951.76 |
| 2023年度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 |
| 营业成本 | 4,161,788.28 |
| 销售费用 | -4,161,788.28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两项财务指标进行调整,不存在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追溯调整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宇环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