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002902)_公司公告_铭普光磁:关于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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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任暨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任情况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铭普光磁”)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勋文先生的辞任报告。杨勋文先生因职务调整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仍将继续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勋文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勋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其中80,000股因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需回购注销。杨勋文先生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其所持股份。

杨勋文先生辞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杨勋文先生在任职财务总监期间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舒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舒华先生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杨勋文先生辞任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7日

附:李舒华先生简历

李舒华先生,出生于1990年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理学士及管理学学士。2014年3月至2018年8月,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历任高级审计员、审计经理;2018年9月至2020年9月,就职于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风控总监;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裁;2021年9月至2024年12月,就职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银行部助理董事,曾参与铭普光磁2023年开展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工作;2024年12月起,就职于铭普光磁,现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及财务副总监。

李舒华先生截至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舒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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