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5-043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23,626,062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7.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16,999,994.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405,307.1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7,594,687.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3月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5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25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基本情况
根据《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 募集说明书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 变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光伏储能和片式通信磁性元器件智能制造项目 | 27,693.85 | 22,900.00 | 21,959.47 | 12,759.47 |
2 | 车载BMS变压器产业化建设项目 | 5,937.60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3 | 安全智能光储系统智能制造项目 | 5,487.20 | 3,500.00 | 3,500.00 | 132.34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2,500.00 | 10,800.00 | 10,800.00 | 10,800.00 |
5 | 光模块及光器件产品改建项目 | 13,475.98 | 0.00 | 0.00 | 12,567.66 |
合计 | 51,618.65 | 41,700.00 | 40,759.47 | 40,759.4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779.0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13,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实际使用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该部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含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1%测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248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从而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