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普光磁”、“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于 2025年 4 月9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员等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现将本次培训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针对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内容为新“国九条”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解析,主要内容包括新“国九条”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发布背景、解析,新“国九条”下关于强化分红、退市监管、股东减持等配套政策解读;以及并购重组的相关规则体系,相关案例的实际经验等。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国泰海通认为:通过本次培训,铭普光磁相关人员增强了对于新“国九条”有关政策的理解以及对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有关事项的认识,同时加强了对于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理解。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可意 陈李彬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4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