铭普光磁(002902)_公司公告_铭普光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勇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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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普光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勇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张志勇作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铭普光磁”)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于2024年5月20日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将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职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张志勇,出生于1954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在职硕士研究生。1994年至2014年就职于证券时报,担任副社长,2014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中国证券期货行业摄影协会,担任执行主席。2019年4月至2025年3月任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至2024年5月,担任铭普光磁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亦没有投出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会议情况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33002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221111

1、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提名委员会就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候选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通过多次会议与公司内部财务人员以及年审会计师等相关人员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应当在公司现场工作6天,实际在公司现场工作6天。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参加了“新《公司法》专题培训”等相关培训,及时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加深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提名董事的事项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选举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资格审核,2024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先进先生、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缪永林先生、李军印先生、殷凌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先进先生、李竞舟先生、杨先勇先生、杨忠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缪永林先生、李军印先生、殷凌虹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提名及选举的董事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税前8,000元/月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于2024年按季发放。公司外部董事,按照公司统一薪酬体系执行,授权董事长决定其具体津贴。公司内部董事没有董事津贴,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按其兼任的其他岗位领取薪酬。

2、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执行。

(四)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5.00万股。

(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3)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6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5.1万股。

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中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万股。

(五)其他事项

除上述重点关注事项外,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对公司募集资金、对外担保等事项亦进行了监督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真实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表决和建议;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826732834@qq.com

独立董事:张志勇2025年4月18日

(此页无正文,为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志勇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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