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5-01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5年3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4月9日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4月3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提案 1 为等额选举) | ||
1.00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01 | 选举魏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02 | 选举林红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2.00 | 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3.00 | 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于2025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事项
(1)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1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8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2)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5年4月8日下午15: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舒婷电话:0592-6083018 传真:0592-6082737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
附件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 | |||
1.01 | 选举魏志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1.02 | 选举林红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票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2.00 | 关于2025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2025年度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 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联系地址 |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 |||
持股数量 | 股东账号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码 | ||
电话 | 传真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附件 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1”,投票简称为“大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