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002900)_公司公告_哈三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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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栋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人认真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全面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于2024年8月15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栋,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黑龙江分所负责人。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黑龙江分所负责人,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空港保税投资发展集团外部董事,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

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本人认真参与讨论各项议案内容,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并就会议审议议案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栋40400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审核,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各项职责。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就公司2022年度股权激励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对相关议案投了赞成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涉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股权激励解除限售、证券投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均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权,按时出席相关会议,主动获取决策所需材料,对各类必要事项发表意见、行使职权,未有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及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听取及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每季度审议监察审计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审计报告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等议案,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规范化运作,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

制流程。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投资者的诉求。主动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媒体等有关公司及公司所涉行业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强对公司的认识与了解。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履职能力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能力,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七)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现场工作时间8天。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关注公司的相关信息和公司经营环境,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发展动态,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按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成就

2024年度,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67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制性股票229.43万股。本人认真审查了相关资料,认为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议有

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专业知识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独立董事:王 栋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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