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三联(002900)_公司公告_哈三联: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时间:

哈三联: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制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其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领取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

2)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上述薪酬所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及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