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赛隆(002898)_公司公告_赛隆药业:202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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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202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传云)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潘传云)

本人作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并对董事会决议进行了签署,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2022.04.26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同意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2.08.24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年共主持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履行对内部控制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成员情况召开会议次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潘传云、唐霖、张维72022年01月11日审议《2021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潘传云、唐霖、张维2022年02月25日审议《对2021年报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潘传云、唐霖、张维2022年04月15日审议1.《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2.《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关于会计事务所2021年度工作审计工作的总结沟通》
潘传云、唐霖、张维2022年07月18日汇报《2022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潘传云、唐霖、张维2022年08月14日审议《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潘传云、唐霖、张维2022年8月19日《2022年度内控工作汇报》
潘传云、唐霖、张维2022年10月24日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四、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

况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社会状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在各次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2.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会议资料进行充分研究审核,必要时进行问询,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26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而且就国家相关部门的新出台的政策、规划进行查阅研读,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七、其他事项

1.2022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2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Pan_chuanyun@shinewing.com。

2023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一如既往的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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