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维)
本人作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表决,并对董事会决议进行了签署,没有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 同意 | ||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04.2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2022年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08.24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2年主持召开了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维、蔡赤农、陈小辛 | 1 | 2022年04月15日 | 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2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2. 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2年共参加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履行对内部控制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审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潘传云、唐霖、张维 | 2022年01月11日 | 审议《2021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 ||
潘传云、唐霖、张维 | 2022年02月25日 | 审议《对2021年报有关工作的安排意见》 | ||
潘传云、唐霖、张维 | 2022年04月15日 | 审议1.《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2.《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7 | 告的议案》;6.《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关于会计事务所2021年度工作审计工作的总结沟通》 | ||
潘传云、唐霖、张维 | 2022年07月18日 | 汇报《2022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2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 ||
潘传云、唐霖、张维 | 2022年08月14日 | 审议《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 ||
潘传云、唐霖、张维 | 2022年8月19日 | 《2022年度内控工作汇报》 | ||
潘传云、唐霖、张维 | 2022年10月24日 | 审议《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
四、公司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2年,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通过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使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平等、公开,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2.本人认真审阅各次董事会议案,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学习和研究最新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持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并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第127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
七、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2年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w1973@hotmail.com。
独立董事:
2023年4月19日